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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0-12-01王晓静

经济研究导刊 2020年28期
关键词:协同发展科技创新京津冀

王晓静

摘 要:随着京津冀发展一体化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京津冀区域的科技协同创新迎来了新的发展局面。京津冀区域有着国家政策支持和资源优势,近几年科技协同创新发展势头迅猛,但发展程度相对较弱,主要问题在于创新要素流通、产业创新链和企业参与度较低等。针对上述问题,提出调整科技协同创新链条,加强科技协同创新的顶层设计以及丰富科技协同创新合作发展方式的对策。

关键词: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28-0030-02

京津冀区域是我国发展战略中的重点发展区域,是我国科技创新资源密集区。科技协同创新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趋势中的一个重要协同方面,科技协同创新可以将京津冀区域内的城市进行协同创新化定位、推动各地产业创新升级、完善基础设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只有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京津冀城市群迈向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才会尽快实现。

一、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现状

目前,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发展主体主要是由政府单位、科研单位以及高校组成,大致发展方式有三类:一是科技技术创新研发,京津冀三地各自发挥其自身科技创新优势,对重大的科技创新项目进行协同研究,现在在三地实行的各种技术创新联盟、技术平台的搭建,主要是以科研单位和高校为主导机构,形成科技创新共同体,利用科研单位和高校实验室的便利条件对产业中出现的技术瓶颈进行研究。二是科技创新成果孵化,由于北京的科技创新资源、资金、成果较多,通过制定科技协同创新有关政策,让这些成果在天津、河北进行孵化并产业化,让北京的研发成果与区域内的产业形成链条,提高了创新成果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三是京津冀三地的科技资源共享,实验的设备、仪器共建、共享,形成一个资源共享联盟,提高了设备仪器的使用率,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研究团队的科研成本。

京津冀三地在地理位置上呈三角状形态,拥有着有利的地理位置环境,有利于更好的协同合作,但是与长三角城市圈相比,科技创新活动的协同合作发展程度却相对较低(如下表所示)。

通过数据比较分析得出,截至2018年底,从R&D人员全时当量(人年)来看,京津冀R&D人员占全国比例为5.7%,长三角R&D人员占全国比例为35%;从R&D投入经费来看,京津冀R&D经费占全国比例为7%,长三角R&D经费占全国比例为32.6%;从R&D项目数来看,京津冀项目数占全国的6%,长三角占全国的38%;从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来看,京津冀占全国的7.8%,长三角占全国的31.3%。2019年度京津冀区域在区域辐射作用下协同发展有了进一步的成果,尤其是北京地区对津冀地区的辐射作用更加深入。尽管京津冀区域内各方面增速加强,但相较发展悠久的长三角区域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二、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问题分析

1.京津冀区域产业协同创新发展不完善。科技创新的最终目的是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科技创新与生产相适应,才能让科技创新得以完善、发展以及实现,要让科技創新逐渐变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目前京津冀三地的产业结构相同性较高,现在来看北京的一些产业在向河北疏解,但是京津冀区域内的产业结构相似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北京和天津的产业结构。天津的产业发展阶段处于北京和河北的中间地带,产业结构相似性较高,会使得科技创新成果在转化为产品时对企业的选择更多从而加剧三地企业之间的竞争,另外科技创新成果肯定会投入到高新现代化产业中,这会让河北甚至天津在协同中自身利益受损,使产业创新链条布局以及区域内科技协同创新出现阻碍。

2.行政壁垒制约了科技创新要素聚集和效率提高。在地区间进行一体化进程中,总会提到要打破行政壁垒,行政壁垒的因素会造成市场分割,对于协同化的形成产生极大的阻碍。在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发展过程中,行政壁垒的影响,一定程度上会阻碍科技创新资源在该区域内自由流动,这将会使科技创新资源得不到高效配置;在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各地政府对于协同合作都有不同的目标与目的,而且本身三地之间的发展水平不一,又由于行政地位的不同,在协同合作过程中,会因为政策、理念、思路、能力和水平不一,导致协同效果的大打折扣。正是因为这样的理念、差距的存在,阻碍了合作中的深度、效率和效果。

3.京津冀科技创新合作方式单一。京津冀区域科技协同创新过程中,最常见的就是政府间的合作协议。2019年11月京津冀科技资源信息共享与协同发展论坛在北京召开。论坛由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主办,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河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联合承办。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提出已有六年,协同合作的参与者也是越来越丰富,但普遍采取的合作方式还是以政府为主,由相关部门共同商讨协作,制定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协议,导致所有参与者的参与程度较低。可以采取组建共同体、加入市场机制、组织间网络和多中心参与等方式。

三、加强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合作的对策建议

1.调整京津冀区域内产业协同创新链条。京津冀区域联合出台的《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得出,三地的产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差异性,行业之间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联系,这表明京津冀产业本身就有着协同发展的根基,尽管北京和天津产业结构趋同性程度较高,但可以采取区域间的协同发展,使区域资源最大地发挥作用。促进京津冀科技创新分工协同,让产业与创新技术高效衔接,让创新要素在区域内实现高效共享。科技创新技术的加入促进三地产业结构调整及分工明了,让三地在各方面都独具特色,从而有效地实现京津冀区域内协调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让产业协同发展中出现的阻碍及时克服、消失,及早地实现京津冀产业结构转变的目标。根据京津冀区域内产业发展的需求,发挥科研单位与高校实验室联盟的优势,保证科技创新的成果在区域产业内共享交流,从而提高京津冀区域内科技创新技术以及产业链的升级改造。

2.加强科技协同创新的顶层设计。京津冀三地政府要以国家层面制定的规划纲要为指导意见,依据自身地方科技协同创新优势,合理调整布局安排,通过政策的支持、完善提高科技协同创新执行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管是横向协同还是纵向协调,都应该依据国家发展战略并结合区域内实施的具体情况不断完善,使区域内科技协同创新不断发展。北京作为政治中心,在京津冀地区占主导地位,在协同发展中,北京要当好“引领者”和“牵头人”的角色,承担起核心重要性的责任,带动天津、河北的协同发展,积极和天津、河北进行交流工作,使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共享建设。

3.丰富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合作发展方式。现在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合作方式较最初有所改善,但方式仍不丰富,还是以政府间的协议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及科技创新的市场化效果并不明显,要鼓励企业中的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到科技协同创新中,支持技术入股、分红收益等形式,用市场的形式来活跃科技协同创新,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降低科技创新准入门槛,对相关科技创新成果进行税收奖励,提高企业参与到科技协同创新发展中的兴趣;并且可以通过孵化园、产业研究基地的形式推动各地科研单位、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互动,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提供科技创新指导服务,打造一条完整的京津冀科技创新孵化、加工、配套服务的创新产业链条。

四、结语

京津冀区域发展已经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现代社会发展是科学技术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主要动力,科技创新也给各个产业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发展。三地政府要主动打破行政壁垒,要谋求京津冀区域整体的协同发展,应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区域发展的需要。京津冀地区对比长三角地区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近年来其增长势头强劲,长三角地区协同发展时间较长,所以京津冀地区在协同发展中可以参考长三角协同发展经验。

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协同发展首先需要的是政府间的合作,作为新的试验区,可以和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环渤海区域一样,分别起到区域辐射带动性作用,实现全国各地区合作协同发展、共享经济成果。

参考文献:

[1]  刘宾,董谦,辛文玉,等.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构建及模式分析[J].商業经济研究,2016,(16).

[2]  薄文广,刘阳,李佳宇.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发展研究[J].区域经济评论,2019,(3).

[3]  白雨.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政府合作研究[D].北京:首都经贸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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