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购买方、合作方沟通
2020-10-21汤思敏
神州·下旬刊 2020年5期
当前,我国社会工作服务主要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开展;另一方面,按照十九大报告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社工要开展好服务必然要和不同的单位、政府部门等单位团体合作。所以,如何加强与购买方的沟通,及时反馈服务成效、遇到的困难;以及如何与合作方沟通,争取更大的资源或者合作的空间显得极其重要。但是在实际的服务过程中,这是大多数社工、甚至是中心主任的痛点,好好的合作关系变成了“伙计”的关系,在沟通的过程中永远是“低人一等”。笔者就以社工站与购买方以及合作的村居、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为例,分享下个人的一些经验。
一、懂礼仪,示尊重。
戴尔.卡耐基说:“一个人的成功15%取决于他的专业知识,而85%来自他的沟通能力和综合素质。”在正式沟通之前,我们最好能够提前和沟通对象约好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并且在指定时间的前5-10分钟到达指定的地点。我们的社工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种的一种情况,我们和村委约好了10点钟,但村委经常迟到,或者村委对于社工的迟到也没有所谓。久而久之,不管是谁迟到都变成了双方都“无所谓”的常态。守时是最基本的礼仪,是我们对待对方和该事件最基本的态度和尊重。所以不管对方对迟到是否有所谓,我们的社工都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如果我们迟到了,不管是主观或者客观因素造成的迟到,我们都应该很郑重地提前以及到达时给对方道歉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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