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法官助理制度的完善
2020-10-21程玉娇
青年生活 2020年8期
关键词:司法改革
程玉娇
摘要:法官助理制度作为当下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法官精英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与法官员额制改革、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同步推进的过程中,法官助理制度有效的保障了司法审判的质量与效率,有助于建立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但是法官助理的定位模糊、职责不清晰、来源混乱等一系列问题阻碍了改革的进程,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应措施,更好的发挥法官助理制度应有的价值。
关键词:法官助理;员额制改革;司法改革
一、法官助理制度的改革历程
“法官助理”这一概念作为舶来品,最早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的美国。而在我国法官助理制度首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是由于我国法院有限的审判资源与现实的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此举正式拉开我国法官助理制度的序幕。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规定法官助理制度作为配套措施,要在精英化法官队伍的前提下科学高效的提高审判质效。
在员额制改革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其中的弊端也不断显现出来,法官助理制度的价值便显得尤为重要,客观上来说,法官助理制度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孳息,也是法官员额制改革产生的结晶,同时也推动着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进程,彼此之间相辅相成。
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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