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熹《仁说》中之仁观
2020-10-21凌鹏飞
神州·下旬刊 2020年5期
凌鹏飞
摘要:朱熹《仁说》是其具体论述仁这一概念的代表作,分别从三方面叙述了仁:仁是社会规范与自然规则的存有依据、是情感背后的超越依据,同时也区分了仁与知觉的不同。与此同时,朱熹也自觉地区分了仁的境界意义与根源意义,从中可以看出他与明道对于儒家仁字的不同理解。朱熹的诠释整体上是处于自身理论系统之下的,带有极强的本体论色彩,因而他对于仁的理解与《论语》这部先秦经典有所不同。通过二者的对比,更能看出朱熹诠释的特色。
关键词:仁;知觉;朱熹;《论语》
一、引言
仁是儒家义理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历代儒者在著书立说的过程中都必须解释仁字的意涵。如何解说仁这一概念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儒者所必须面对的理论问题之一,并且,透过诠释也能彰显出每一位儒者自身学术背景的特色。朱熹作为两宋理学的集大成者,解释、阐发仁的内涵是他所必须面对的课题之一,而其中《仁说》一文尤能体现朱熹对于儒家仁学精义的发挥。
二、朱熹对于仁的定义
朱熹在《仁说》中大致从三个层面详细的阐述了仁:首先,仁为生生之理,是天地生物之心。其次,仁落实在具体的人身上则体现为性,并区分了性和情的关系。再者,在前两个阐释中,朱熹都是正面地阐发仁的意涵,而第三个层面中则是通过强调仁并非觉,而以一种消极地责难方式去阐释仁这一概念。
(一)仁为生生之理
朱熹在《仁说》的首段就强调了“天地以生物为心者也”,[1]3279心本身是思维知觉的器官,但朱熹在这里所说的“天地之心”不能仅在字面意义上理解,以为天地也具有一颗能思维活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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