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与财产性收入
2020-10-21何丽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0年4期



摘 要:当前,财产性收入偏低抑制了中国居民收入的更快增长,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滞后则可能是导致居民财产性收入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是因为,完善的社会保障有助于居民抵御未来收入和财富可能遭受的不利冲击,降低居民的预防性储蓄,进而引发居民为获取财产性收入而实施的投资行为。使用CHFS2015数据研究发现,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險显著提高了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同时,促进居民的资产市场参与率是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显著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机制。因此,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制度保障。
关键词: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财产性收入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20.04.11
一、引言
中国经济在改革开放之后进入了高速增长期。1978-2017年间中国GDP年均增速高达9.7%,堪称“奇迹”。在高速经济增长的带动下,中国的居民收入也得到了大幅度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182美元,增长到了2018年的4151美元,中国已迈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然而,中国居民收入增长的背后,却存在着收入结构失衡的隐忧。其中,财产性收入偏低是中国居民收入结构失衡的一个重要方面。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在2000年之后有明显的增长,截至2012年分别增长到了2.6%和2.3%,但是却远远低于英国(4.5%)、美国(5.8%)和德国(6.2%)等工业化国家在2004年的水平。①②
财产性收入偏低限制了中国居民收入的更快增长,这不仅抑制了一系列旨在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而且可能导致中国经济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隐忧,不利于党的“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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