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函监管影响审计收费的作用机制研究
2020-10-21郑国洪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0年4期



摘 要:为了从源头发现尚在萌芽中的市场风险,证券交易所针对信息披露存在疑点的上市公司,公开对其发出问询函,能够较好地起到事前防控的作用。本文选取了2015-2018年沪深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的10833个观察值为研究样本,结合问询函的分类、数量以及滞后效应等维度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收到问询函的上市公司比没有收到问询函的上市公司支付了更高的审计费用,且针对企业年度报告发放的问询函对审计收费的提高作用会更加明显。更进一步,这一监督作用在企业性质与事务所声誉表现为不同特征情境下存在差异。
关键词:问询函;审计费用;审计风险;非处罚性监管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20.04.10
一、引言
问询是证券交易所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这对于尚处于转轨期的我国证券市场而言尤为关键。从我国证券市场现状来看,由于监管资源紧张,建立符合国情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需要就变得十分迫切。①而在我国逐步推进监管体系由直接监管向信息披露监管转型的情境下,尽管信息披露监管遵循自愿性原则,但作为监管主体的证券交易所仍会对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因此,问询函制度作为证券交易所实施一线监管的主要途径之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关注与监督,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的重要补充,也是预防性监管的重要手段。……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