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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刑事错案防范机制研究

2020-10-21高峰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0年4期

摘 要:防范刑事错案是一项世界性难题,我国正是在防范错案这一背景下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是防范刑事错案的可行方案。但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作为一项宏大的改革议题,内在包含了诸多的构成部分,需要区别对待和分析。如何通过以审判为中心进而实现对刑事错案的防范,应当细化具体的技术路线,分别理清司法理念、证据规则、辩护制度以及庭审实质化与刑事错案防范之间的关系和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别予以回应。

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司法理念;证据规则;辩护制度;庭审实质化

中图分类号:DF73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20.04.08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来,以审判为中心一直是我国司法领域的改革重点。回溯以审判为中心这一改革议题,早在20世纪90年代便有不少学者予以关注,但是并没有被改革者所采纳。而在当前,随着一系列刑事错案的曝光和纠正,司法的公信力受到了挑战,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在以审判为中心改革背景下构筑刑事错案的防范机制,需要立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具体技术路线,分析现存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路径,从而对改进现状有所裨益。

一、问题的引出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审判为中心这一议题逐渐受到不少学者的关注。①但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改革语境中,学界的单方面“主张”并没有被改革者采纳,侦查中心主义在司法活动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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