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耕地整治潜力评价与整治分区
2020-10-21张欣欣田惠文毕如田
农业工程学报 2020年16期
张欣欣,田惠文,毕如田※
(1. 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太谷 030801;2. 河南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开封 475004)
0 引 言
工业革命以来,煤炭资源的开采与利用,推动了社会的物质财富积累,也造成了土地资源损毁和生态环境破坏[1]。据估算,中国由煤炭开采造成的土地损毁面积达135×104hm2[2],其中,井工地下开采破坏的土地占91%[3],耕地受到了严重破坏。在此形势下,《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年)》提出,土地整治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土地资源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因此,如何对矿区耕地整治潜力进行全域覆盖的科学评估、如何合理布局矿区耕地整治分区策略,成为亟待解决的科学命题。
土地整治是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强度、分布及人地关系的再组织和再优化过程,在坚守耕地“红线”、解决耕地质量下降、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4]。矿区作为中国“四区一带”国土综合整治的重点区域,面临整治潜力不明、工程措施不一、任务分工不清等问题,亟需进行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分区整治规划。耕地作为土地整治实施的主要对象[5],在矿区耕地整治潜力评价方面,Xu 等[6]对煤矿区景观生态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旨在为矿区资源开发和景观规划提供指导;Varenya Nallur 等[7]研究了阿肯色州页岩废弃井的生态系统服务潜力,并确定土地复垦规划与收益;赵会顺等[2]对太行山南麓采煤沉陷地的复垦潜力进行评价,确定了土地复垦方向;韩良弼等[8]研究了黄土丘陵露天矿复垦土地适宜性,为矿区复垦分区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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