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治理定义的演绎谈我国乡村治理的运作逻辑
2020-09-21张永清
新丝路(下旬) 2020年8期
关键词:治理



摘 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体要求的“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通过对治理定义的演绎,结合我国乡村“变与不变”的特征,可以将乡村治理定义为在一定的制度与道德框架下,乡村各类正式与非正式组织为增进乡村公共利益,以多元协商(或协同)的方式,所采取的一系列互动行动。借助该定义提供的分析框架,结合我国乡村治理的现状,发现以基层政府为主导的乡村治理运作逻辑依循自上而下的权威关系和横向扩展的监督与支持关系两条脉络展开互动行动。对乡村治理运作逻辑进行梳理是为了一探究竟现行乡村治理状况,并尝试从中找到关键问题,以便找到推动乡村治理进程的动力源。
关键词:治理;演绎;乡村治理;运行逻辑
一、从“治理”到“乡村治理”的演绎
1.治理定义的核心思想
“治理”一词源自古希腊语“引领导航”,原意指控制、引导、操纵等。这一概念是从1989年世界银行在《撒哈拉以南非洲:从危机到可持续增长》一文中讨论非洲“治理危机”时开始提出,并被广泛研究。R·A·W.罗兹(2020)在其《理解治理:政策网络、治理、反思与问责》一书中,将治理一词的用法归为六种:指称最小化政府;指公司治理;指称新公共管理;指称“良好治理”(或善治);指称一种社会控制论体系;指称自组织网络。有关治理的多种用法反映对治理讨论的热烈,同时也能看出理论界对治理认识的多样态。
回归本源是认识事物的最好方法。治理定义的创始人之一詹姆斯·N·罗西瑙以国家关系为关照,形成弱化政府机制的倾向,认为“没有政府的治理是可能的”“以没有政府的治理为标识的情况并非不可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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