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突发公共事件审计时机
2020-08-21郑石桥
财会月刊·上半月 2020年8期
郑石桥

【摘要】基于经典审计理论, 提出一个突发公共事件审计时机的理论框架。 突发公共事件审计时机分为宏观时机和微观时机。 宏观时机是指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全过程的哪些阶段进行审计; 微观时机是指何时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某个阶段进行审计。 宏观时机选择有三种模式, 就整体成本效益性而言, 事前与事后审计模式最佳, 全过程审计模式次之, 事中與事后审计模式最次。 微观时机选择有跟踪审计、年度定期审计、常规事后审计三种方式。 基于成本效益原则, 预防与应急准备阶段和监测与预警阶段最适宜采用年度定期审计, 应急处置与救援阶段最适宜采用跟踪审计, 事后恢复与重建阶段时效性要求很强的采用跟踪审计, 时效性要求有所降低的采用年度定期审计。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审计时机;审计时效性;审计成本;审计价值
【中图分类号】 F239.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0)15-0084-4
审计时机的选择既会影响审计效率和效果, 也会影响审计成本, 不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之后的教训说明, 事发之前缺乏恰当的准备是导致严重后果的主因, 只注重事中与事后审计是不够的。 至于具体主要采用哪种审计模式, 要基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特征来确定。 因此, 突发公共事件审计时机是公共事件审计制度建构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现有文献中涉及了突发公共事件审计时机的两个问题:一是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全过程的哪些阶段进行审计; 二是何时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某个阶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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