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教材,超越教材,培育史证素养
2020-08-04龚涛
中学历史教学 2020年7期
龚涛


现行历史教科书中有多处涉及货币史的问题,如秦统一货币、北宋发行交子、晚清战争赔款以及南京国民政府币制改革等。相较于其他领域,货币史研究不仅有《食货志》等“纸上材料”,更有丰富的货币实物作为“地下之新材料”以相印证。在运用史料实证历史的过程中,去伪存真是首要工作,应秉持宁缺毋滥、存疑勿用的原则,如教材所引“北宋交子图”确有失当之嫌。在尽可能占有真实而适切的史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尝试验证以往的说法或提出新的解释,这是历史学习与研究的魅力所在,更是培育核心素养的题中之义。诸如秦统一货币、《南京条约》赔款等问题,在教学处理过程中,可以是一个简单的历史结论,也可以是一个值得深究、耐人寻味的历史问题。
一、秦是如何统一货币的?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货币自成体系,布币主要铸行于中原地区,如周王畿附近,春秋时的晋国,战国时的魏、赵、韩等国。刀币流通于东方的齐国和北方的燕国等地,圜钱主要流通于秦、魏等国,蚁鼻钱则是南方楚国的货币。根据人教版选修教材《秦始皇》一课的表述,秦灭六国后,采取了一系列巩固统一的措施,不仅统一了文字、度量衡,“还将各国流行的形状、重量、大小、单位不一的货币统一起来”。事实果真如此吗?
《史记·平准书》记载,“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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