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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回顾与展望

2020-07-27沙丽华崔建京栾桂芳孙越苏冰

辽宁教育·管理版 2020年7期
关键词: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改革课程改革

沙丽华 崔建京 栾桂芳 孙越 苏冰

摘要:依据不同时期有关政策要求,大连市普通高中以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为契机,积极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实践探索。基于对大连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状况的调查,研究发现大连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发展历程经过探索和尝试阶段、规范实施阶段,开始向常态化实施发展,其实施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也在随着教育的发展不断改善。

关键词: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改革;课程改革

为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以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为契机,2016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正式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基于调查研究,我们将大连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发展历程分为探索和尝试阶段、规范实施阶段及目前的向常态化发展阶段。

一、探索和尝试阶段(2016年之前)

(一)实施情况

评价与考试改革是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要求“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2003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要求“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为了推进素质教育、落实课程改革要求,2002年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这个文件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但大多省市把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六个方面作为综合素质,2006年辽宁省参加高中课程改革,将该文件的六大基础发展目标进行了细化,制定了《辽宁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因此,拉开了辽宁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大幕。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施从强到弱,具体实施状况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沙丽华等在2015年9月至12月对大连市17所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状况的调查结果):一是多数人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有一定的认识,但实践中简化操作过程,致使綜合素质评价不能发挥其作用;二是多数人认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这六个方面作为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是合理的;三是多数人认为学生互评有利于学生发展,而现状主要是教师评,评价依据是日常表现的大致印象;四是对于评价结果的使用,多数人希望与高考挂钩;五是教师、学生最关注的问题是公平性、客观性以及如何保证措施公平公正;六是综合素质评价重视程度逐年递减,实施力度从强到弱。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16年11月辽宁省启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之前。

2016年10月,大连教育学院综合素质评价研究组在大连市第八中学举办了“大连市第八中学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评价现场会暨高考改革背景下综合素质评价研讨会”,这次研讨活动提高了各高中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认识,对于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前分散了高考改革给基层学校带来的压力。

(二)存在问题

大连教育学院综合素质评价研究组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这一阶段大连市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1.综合素质与综合素质评价概念不清晰,把学业成绩排除在外

因2016年之前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是依据2002年教育部印发的《通知》中的六大基础发展目标制定的,因此,很多人毫无质疑地把这六个方面视为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价就是这六个方面的组合,或认为,综合素质是学业成绩以外的素质。崔允漷教授认为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和非学术能力,学业成绩或学术能力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李雁冰教授认为,综合素质为个性整体素质,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是每一个学生的个性整体。“综合素质”不是各类素质的“组合”“组装”,不是“整体等于部分之和”,而是发现不同素质间的内在联系,使之融合起来、变成个性整体。

2.指标设计不合理,评价效度低

尽管多数省市依据2002年教育部印发的《通知》,按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六个方面设计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但很多专家学者对于按这六个方面设计评价指标提出了质疑:第一,评价指标设计不合理突出表现在一级指标之间相互重叠,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应该是同属道德素养这一维度;第二,二级指标“以‘学习能力为例,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它应当包含注意、感知觉、记忆、问题解决、批判性思考和探究能力等多种复杂的能力,但在辽宁省的《手册》中,‘学习能力下所设计的二级指标有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和创新意识,而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本身不属于能力,显然,这样的设计存在内容效度问题”;第三,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过于笼统,《手册》学业修习状况占用了大量的篇幅,操作烦琐。由于指标设计存在诸多问题,导致综合素质评价效度低,不易操作。

3.简化评价过程,不能有效发挥评价的作用

由于以分数为唯一标准的简单评价仍大行其道,为高校招生录取所实施的综合素质评价没有价值效益,所以很多学校简化评价过程,个别还存在集中突击和“走过场”现象,一些学校常常是到学期末或检查临近时集中填写,一些学校甚至把综合素质评价简化为高三毕业时填一张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简化为盖一个印,或不作为。

高中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目的和价值,就是发挥评价育人功能,通过评价帮助学生了解自己、认识自己、揭示学生发展中的问题,及时反馈评价信息,以促进学生不断改进、自我完善,促进学生发展,因此,柳夕浪认为综合素质评价的本质是帮助学生学会选择,帮助学生在把握自身成长轨迹的基础上,选择符合实际的努力方向。

4.评价结果没能在高校招生中有效使用,缺乏诚信和监管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不挂钩,评价结果在高校招生中几乎没有任何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制约了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的深入推进。

刘志军教授认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校招生中得以有效使用还需要有良好的社会诚信文化作为支撑,这涉及一系列诚信问题,因此,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不成熟和不完善,也影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另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需要建立一系列的监督制度,包括管理制度、监管制度和社会诚信制度,确保其公平公正。

5.不重视社会实践,缺乏社会支持

有研究表明,社会实践是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评价的重要的校外途径。社会实践是让学生在过程体验中学习,掌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生社会实践的考察,就是对学生在特定社会情境中的行为表现、特定实践任务胜任情况的考察,它是一个人品德、智力、体力、审美的综合体现。

社会实践需要社会支持,需要社会、家庭和学校共同协作,保证学生社会实践的岗位和场所,保证学生的安全,但没有社会实践场所,缺乏社会支持是综合素质评价难以实施的一个重要问题。

6.综合素质评价缺乏专业支撑

蔡敏教授认为:“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难度很大的工作,需要众多相关知识和技能的结合运用才能获得理想的效果,评价者不仅要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有一个全面而深刻的理解,还要掌握收集学生信息的多种科学方法,更要了解和遵循评价的伦理原则,在评价中保护好学生的自尊心和个人权利,而这些方面的获得要通过系统培训和实践指导才能实现。现行的综合素质评价缺乏专业培训,由于科学性和操作性都很差,难以达到评价规范和质量的要求,无法产生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二、规范实施阶段(2016—2019年)

(一)实施情况

2016年4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1月出台了《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点试验稿)》,启动了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大连有15所高中承担试点工作,同时建立省级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2017年1月,大连市教育局制定了《大连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9月,辽宁省实施高考改革,大连市所有高中全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12月大连教育学院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研究组在大连八中对各高中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教师进行了《综合素质评价中教师评语的写作要求》的培训,提出了教师评语写作内容、方法及形式的基本要求。

自2016年試点工作启动以后,我们通过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试点学校、部分高中开展调研,发现大连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现状表现为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和目的认识到位;二是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和诚信保障制度;三是对班主任和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有关知识、平台操作培训;四是能够按照评价程序和要求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五是加强课程建设、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为学生提供兴趣特长展示平台;六是学校牵头,联合社会、家长为学生社会实践创造条件;七是一些学校建立了适合学校实际的学生成长记录册和档案。

(二)存在问题

尽管这一阶段大连市各高中能够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但在调研中我们又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一些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仅停留在“考试招生制度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些人认为高中学校实施的综合素质评价就是为高校招生服务的,忽略甚至不知道促进学生发展是高中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目的,实践中“把实施过程简化为填写表格与评语,或等同于学生收集与整理成长记录册、开发与填写电子平台”,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把用于学校教育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同于为高校招生服务的综合素质评价

王志武博士认为,用于学校教育的综合素质评价是由高中学校组织实施的,是以促进学生成长为目的,对学生进行的全面、全程、客观真实的评价,评价结果呈现的是学生成长状态,《意见》要求“高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其核心功能是教育;为高校招生服务的综合素质评价是以升学为目的综合素质评价,一些学校不仅简化其实施过程,而且评价结果呈现的是“分数”,主要服务于高校招生,其核心功能是鉴定、选拔。因此,区分用于学校教育的综合素质评价和为高校招生服务的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明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功能、定位和二者的关系,即用于学校教育的综合素质评价是用于高考招生的前提和基础,对此,《意见》明确规定“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2.把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目的和辅助目的颠倒了

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发展、改变高中学生评价生态,辅助目的是为高校招生服务,但事实上,高中学校更关注用于高校招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为高校招生而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尽管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如何使用是学校、家长、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尽管“两依据一参考”到底参考到什么程度还没有结论,但学校都不应该忘记综合素质评价的初衷,应把关注点放在将高校招生服务转到促进学生全面而又个性化发展上来。

3.更重视综合素质评价形式,忽视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过程

为完成上传任务,加之对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使用不熟练,导致学校更重视综合素质评价形式,忽视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过程。

陈朝晖认为,学校实施的综合素质评价“强调的是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进行评价,强调评价的过程性、真实性和激励性,强调及时发现并积极肯定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成长和进步,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4.部分学校未按时间要求完成省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的填报

基于对未完成填报的部分学校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认识问题。一些学校对评价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对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内容及评价程序、结果使用有認识上的误区。二是管理问题。部分学校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专人管理平台,主要负责人没有及时跟进、检查,填了没确认、审核,因分班造成班主任变化没有及时填报等。三是学校相关课程和活动开设不全,如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没有开展,学生没有内容填报。四是系统和操作问题。如分班与学籍同步时间不一致,因此,无法导入成绩,还存在系统不稳定等问题。

三、常态化实施阶段(2020年之后)

按照2014年教育部颁发的《意见》和2019年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坚持常态化实施,构建全面培养体系,突出德育时代性、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我们建议学校未来采取以下措施。

(一)将评价与育人有机结合

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方面的内容是学校教育的出发点,是教育培养目标,也是学校教育(德育)、教学、体育、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因此,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与学校办学理念、育人目标进行融合,构建促进学生多元发展的课程体系和综合素质培养内容,创建能够激发学生潜能和自主探究精神的课堂教学。学校应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社团活动展示学生兴趣、个性特长,创设民主宽松的氛围,通过发挥评价的教育、导向、诊断等功能,改进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以综合素质评价为主线统整各项活动,实现综合素质评价的常态化实施

按照新高考、新课程对学校教育和管理提出的要求,学生要参加很多的校内外活动(如元旦文艺晚会、文化艺术节、清明祭奠、红五月、体育节、读书节、成人礼、党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但因高考压力,学生自主支配时间又有限,因此,以综合素质评价为主线,有效整合各项活动,将德育活动、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社会实践、生涯体验等活动进行整合,做好减法,使一个活动实现多向效能,如同一箭多星,实现综合素质评价的常态化实施。

(三)加强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和档案袋建设,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

2014年教育部颁发的《意见》指出:“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后,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为此,加强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和档案袋的建设,能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

成长记录手册和档案袋的作用:能够全面、全程、客观且富有人性化地记录“学生个人成长的足迹”,突出学生个性,发挥学生的潜能,让学生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激励学生,调动学生,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可持续发展,感受成长与进步,培养自信与对学习的兴趣,促进学生不断进步。

成长记录手册和档案袋的形式:成长记录册包括电子记录册和纸质记录册,纸质记录册可以是活页形式,也可以是手册形式,纸质记录册方便学生随时记录。

成长记录手册和档案袋的管理:学生自主管理。学生可以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自主设计成长记录手册和档案袋的形式,自主填写相关内容,自己保存参加各种活动证明、获奖证书等。

(四)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于学生管理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于学生管理,主要是用于学生行为改进和学习成绩提高,对于触犯校规校纪、违犯学生守则,学校可以制定一套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同时应制定一套改进制度,给学生改错的机会,让其在高中期间通过努力解除处罚,对于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学校可让其通过补考提高成绩,而对于触犯国家法规法纪的学生,那就应按国家要求处置。其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还可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学生的毕业参考、学生自主招生、学生出国材料等。

(五)加强教师培训,发挥教师评语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

2014年,教育部颁发的《意见》要求:“教师评语要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2017年,辽宁省颁发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化了教师评语的要求,并要求“在日常活动结束时,要针对学生表现做出即时评价;每学期末,写出期末评语;在学生毕业前,写出毕业评语”,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的文件要求,为了避免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教师评语千人一面,面面俱到等问题,使教师评语做到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在文献研究和对大连部分优秀班主任的评语实践研究的基础上,大连教育学院教育高中研训中心研究组认为,对教师进行评语写作培训,能有效发挥教师评语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教师评语培训主要包括教师评语特点、作用、写作要求等三个方面内容。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2001]21号).

[2]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2014]11号).

[3]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辽教发[2017]5号).

[4]崔允漷.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J].全球教育展望,2010(9).

(责任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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