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思维结构评价制定地理教学目标
2020-06-08严曼
学习周报·教与学 2020年18期

摘 要:从新课标提出的“开展思维结构评价”的角度出发,立足于SOLO分类理论,以人教版高中地理必修I新增内容“植被”为例,详细分析课标要求与学生学情,制定具有思维结构层级的教学目标,为教师在后续教学中对学生针对性的指导提供借鉴。
关键词:思维结构评价;地理教学目标;植被
在《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2017年版)》第六部分“实施建议”的第一分点“教学与评价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开展思维结构评价”。这是基于地理学科核心素养“综合思维”培养的一种评价方式,目的是对学生的地理学习成果做出对应的思维结构评价,最后因材施教,进行针对性的地理教学。同时新课标建议教师“要明确经过一段教学后,希望学生形成什么样的思维结构”。[1]因此,在进行思维结构评价前,应在教学目标中体现思维结构的层次性。
一、思维结构评价的立足点——SOLO分类理论
SOLO(Structure of the Observed Learning Outcome)分类理论,新课标中将其译为“可观察的学习成果结构”分类理论。这是彼格斯(Biggs)和他的同事在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种测量思维结构水平的理论,在该理论当中,学生学习结果的思维结构可分为5个层次。[2]层次水平划分及其思维表征和相应的地理学习表现如下:
1.无结构(P)
学生思维混乱:对相应的地理知识一无所知,或答非所问。
2.单点结构(U)
学生只能回答单一的要点或要素:能说出简单的地理概念,或只能从一个角度做出回答。
3.多点结构(M)
学生能涉及多个要点或要素,但无法建立相互之间的关系:能简单对各地理要素分点回答,但无法将各点地理要素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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