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课谁说了算”教学体会
2020-06-08俞韵琼
教育·教学科研 2020年5期
俞韵琼
课堂教学的评价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促进学生发展的有效途径。目前,课堂评价主体一般为同行、教研员、教育专家、学校领导,很少将评价的权利交给学生,即使有,也是在职称评比或者评优评先中测评教师在学生中的满意度,对学生本身的发展并无实际意义。
笔者在日常的教学中展开了“如何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怎样的课堂教学模式才能着眼于学生的发展,提升课堂教学品质”的思考。在大量的文献资料阅读和学生访谈问卷后发现:行政评价体制下的高品质课堂与学生心目中的好课堂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学校领导和教师一厢情愿式的努力最终换来的是学生的“不理解”“不领情”。因此,唯有将课堂教学评价的权利交给学生——“课堂真正的主体”;才能了解学生学习中的真实需要,从而转变课堂教学模式,提升课堂教学品质。
学生是学习、评价主体
在学校教育里,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这已毋庸置疑。新课标指出:“课程评价具有检查、诊断、反馈、激励和发展等多种功能,正确的评价能真实地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过程,准确地判断学生的学业水平与发展需求。”所以,在教学中,应充分发挥其诊断、激励和发展的功能。
笔者认为,把学生看作课堂评价的“局外人”是对学生主体性的弱化。因为在评价一堂课的优劣和得失时,最有发言权的该是听课的学生——他们才是课堂真正的主体,而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听课的专家、领导和其他教师只是课堂的旁观者和猜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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