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辩护的研究
2020-06-08王佼高永明
艺术科技 2020年6期
关键词:美国
王佼 高永明
摘 要:作为一种辩护的策略,文化辩护是随着文化的多元化凸显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刑事辩护。文化辩护不是一种独立的辩护类型,往往与传统的辩护类型相结合运用。美国作为世界上种族文化最为多元化的国家,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现象大量存在,可以说是文化辩护的起源地。本文主要以美国的文化辩护为视角,对文化辩护进行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文化辩护;文化多元化;美国
中图分类号:D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0)04-0-05
1 “文化辩护”的提出
美国是由多个种族的移民构建起来的,这就带来了文化上的多元化。然而,文化的多元化肯定会和法律所体现和要求出来的一致性发生冲突。一些少数民族的成员根据本民族的价值观念和文化信仰所实施的一些行为会跟社会主流群体的价值观念、文化标准相左,从而可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而这种基于本民族的文化所实施的行为究竟是否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一直存在巨大的争议。在历史上,英美法系的国家刑事法院并不承认和接受文化之间的差异能够作为一项独立的辩护事由。比如在188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Exparte Crow Dog一案中认为,一个印第安人被指控在保留区内谋杀另一个印第安人不应当适用联邦刑法,而应当适用当地的部落法。但是在两年以后,法律对此进行了修订,认为这名印第安人与其他人同样都应该适用联邦刑法。[1]
直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法院才开始采纳文化差异作为辩护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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