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职业视角下江西高校教师编制管理改革反思
2020-05-21杜驰
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2020年2期
杜驰
(南昌航空大学,南昌330063)
近年来, 高校编制管理改革不断推进, 按照2014 年中央编办《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意见》确定的改革方向,“对已制定编制标准的高等院校实行备案制管理,逐步创造条件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1]。 实践中,北京市于2015 年率先颁布的《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对现有高等学校, 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对现有编内人员实行实名统计,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2]。据此北京市成为第一个启动高校编制管理改革的省级区域,不过该市对现有编制内教师采取了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的渐进方式。 此后,山东、上海、黑龙江、安徽、广东等省市亦先后启动了这项改革,主要内容都是探索对高校由审批管理走向备案管理,逐步取消高校教师编制。 不过这一阶段对于取消编制后的人事选聘制度衔接问题,各省市仍处于研究探索阶段。2018 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关于在全省高校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罕见的力度和全新的举措对取消高校教师编制及后续的人事选聘问题进行了全面规定。具体情况向社会发布后,地方主流媒体以“全国首个打破高校铁饭碗建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奖优罚劣”为题进行了报道[3],随后国内相关媒体及部分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对此进行了广泛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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