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涉公众人物网络名誉侵权案件的认定

2020-05-13柏雪

理论观察 2020年3期

柏雪

关键词:公众人物;网络侵权;名誉权;言论自由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0)03 — 0101 — 04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网络交流平台开放性的提升,人们的言论自由得到巨大释放。公众人物名誉权保护与公民言论自由之间的冲突成为长久以来横亘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之间的难题。学界对二者之间的价值位阶高低有不同态度,部分学者认为,基于公众人物的特殊地位,应对其名誉权加以限制,主张将英美诽谤法中的抗辩事由和“公眾人物理论”引入司法实践中。另一部分学者认为,我国并未针对公众人物做出特殊规定,对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保护仍未超出基本侵权案件的范围,言论自由自然也无法突破权益保护的边界。有鉴于此,笔者拟以“公众人物理论”的司法适用为切入点,通过对实际案例加以分析和总结,厘清涉公众人物网络名誉侵权案件的认定规则,以期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提供借鉴。

一、涉公众人物网络名誉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证分析

(一)涉公众人物网络名誉侵权案件的审理现状

网络名誉侵权指侵权人以互联网平台为媒介,采用诽谤、侮辱等手段来达到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目的。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1〕,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共受理网络侵权责任纠纷3836件;其中,网络侵害名誉权纠纷1075件,占比28.02%。由此可见,网络名誉侵权纠纷的案发数量处于较高水平。据统计,原告多为从事演艺工作的公众人物,如歌手、演员等,占全部网络侵害名誉权纠纷的11.63%。……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