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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亚自贸区的法制构建

2020-03-31李梦

新西部·中旬刊 2020年1期

李梦

【摘 要】 本文阐述了自由贸易区的内涵及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理论依据,并分析了自由贸易区的优势及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准则。从国内法和国际法层面阐述了建立中国—南亚自贸区的法律基础,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立中国—南亚自由贸易区亟需的法律制度构建模式,旨在为中国与南亚国家在更广泛领域开展经贸合作拟定法律制度保障。

【关键词】 中国与南亚地区,自由贸易区,法制构建

一、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理论依据

1、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概念及优势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简称FTA)是指签订有区域贸易協定的国家所组成的经济贸易集团,对其实质上有关产自此领土产品的国家间贸易,废除关税和数量限制以及其他限制性贸易法规,使区域内各成员国之间的商品可以自由流动,并且在合作方面建立具体的计划和进程表。

其优势在于:首先,自由贸易区对成员国自身条件要求低。只要成员国内部相互取消关税,不需要建立一致的关税率,不用让渡国家主权,对于一个新兴的区域间合作而言,自由贸易区是最轻松的选择。其次,自由贸易区有利于发挥区域间地缘优势。相邻国家间经贸往来、人员流动、语言文化交流和生活习惯等具有有利条件,面对互补的经济优势和共同的政治与安全利益,更容易达成共识,并有助于防范经济风险。而且,自由贸易区事实上造成的歧视性影响会减少来自区外的竞争,使得区内的成员得到更多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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