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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天保民:清政府赈恤安庆水旱灾害若干措施初探

2020-03-30洪家琪

新西部·中旬刊 2020年2期

洪家琪

【摘 要】 文章探析清朝赈济安徽安庆府水旱灾荒的政策及变化。每当水旱发生,清政府为赈恤灾民,即采取蠲免赋税、周运漕粮,拨发赈款、煮赈,平抑物价等措施,从而达到减少灾害损失,挽救底层百姓的目的。晚清由于政府财力衰减,逐將蠲免赋税改为缓征。

【关键词】 荒政;安庆府;灾害治理

安庆府地处长江中游地区,安徽省西南部,大别山东南麓平原,与湖北接壤。气候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炎热多雨,地势低平,多为丘陵和平原地区,因此极容易发生旱涝灾害。据《安庆府志》云:“皖濒大江,据上游,民安于畎亩衣食,以乐生送死,近及百年间有水旱”。[1]这种依大江大河的地势自然多发洪水灾害,由于事例较多,笔者仅以下两例为典型,其文云:

顺治三年丙戍大旱,四年丁亥夏大水饥。 [2]

嘉庆十三年,上谕上年安徽省当涂、潜山及怀宁、桐城等州县先后被旱、被水。 [3]

从材料中,不难看出,安庆旱涝灾害频发,且同一年即有干旱又有洪涝。其大体发生规律为夏秋之季较多,而春冬之季较少,带有一定的季节性,且每逢夏季梅雨时节、伏秋干旱之季,两者灾害尤甚。而洪涝较之干旱为多,盖安庆濒临长江,离水源地近,所以一旦长江涨水,必定倾斜于此地,而长江缺水则干旱还能略微推迟。

有学者针对安庆地区的灾害与年份的对比做过详细之统计,笔者认为其统计数据较为可靠,兹移录于下:

清朝年间安庆地区有 66 个年份发生旱灾,总频次为 24.6%,为明朝 2 倍。从各朝来看,同治(84.6%)、顺治(55.6%)、嘉庆(36%)三朝频次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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