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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概念的两种倾向与《史记》实录精神的双重平衡

2020-01-02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12期
关键词:史记理性规律

郭 泓 志

(山东大学 文学院,济南 250100)

《史记》的实录精神是一个老而又老的话题。张大可《司马迁评传》称:“司马迁能够超越其他封建家史的成就,核心之点正是他坚持了‘实录’。坚持‘实录’是司马迁的理想。因为他研究历史,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拿出自己独到的见解来回答历史是怎样发展变化的。所以他突破了官方哲学的框架,不与圣人同是非。”[1]37由此可见,《史记》的“实录”精神是使其在史学史、文学史上具有永恒魅力的重要原因。然而,“实录”在历史上是一个流动的、发展的概念,其含义在不同历史时期也不尽相同。有鉴于此,本文将揭示班固“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概念所具有的两种倾向,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史记》在两种“实录”精神间的矛盾及在两者间所做的双重平衡,从而进一步说明《史记》具有永恒魅力的原因。

一、“实录”概念中蕴含的两种倾向

太史公从未直言所作《太史公书》为“实录”,“实录”一词的首次出现,是在扬雄《法言》对“太史迁”的评价中。《法言·重黎》称:“或问《周官》。曰:‘立事。’‘《左氏》’。曰:‘品藻。’‘太史迁’。曰:‘实录。’”[2]413可见,“实录”已经在与《周官》之“立事”、《左氏》之“品藻”的比较中成为《史记》的突出特点。对于《法言·重黎》篇的这一比较,宋咸解释称:“迁采《春秋》《尚书》《国语》《战国策》而作《史记》,其议事甚多疏略,未尽品藻之善,故扬雄称实录而已。盖言但能实录传记之事也。”司马光则认为《史记》仅仅是“记事而已”[3]262-263,可见,将事实记录下来的“实录”属性恰恰是《史记》给后人留下的较为深刻的印象。

逮及后汉,班固《汉书·司马迁传》赞语在刘向、扬雄等前人对史公评价的基础上,明确对“实录”概念给予了一个界定:“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4]2738尽管此处的“实录”仍然是继承了如实记录的传统含义(应劭注“言其录事实”[4]2738),但班固的界定却已体现出“实录”概念所蕴含的两种潜在的发展路向:一是偏于客观的“其文直,其事核”,强调记录方式;二是偏于主观的“不虚美,不隐恶”,强调价值取向。尽管“其文直,其事核”(客观路向)与“不虚美,不隐恶”(主观路向)存在逻辑上分途之可能,但两者却在班固用以形容《史记》的“实录”概念中得到了统一。因此,这里对两种路向的逻辑和传统加以分析。

(一)“实录”概念的客观倾向

所谓“实录”概念的客观倾向,是指班固“实录”界定中对“其文直,其事核”这一记录方式的强调。刘知几《史通·鉴识》认为:“夫史之叙事也,当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若斯而已可也。必令同文举之含异,等公干之有逸,如子云之含章,类长卿之飞藻,此乃绮扬绣合,雕章缛彩,欲称实录,其可得乎?”[5]191所谓“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便是强调要尽量如其本然地记录历史事实和历史细节。

“实录”概念中的客观倾向可谓其来有自。《汉书·艺文志》春秋类小序曰:“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4]1715《礼记·玉藻》曰:“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6]1022《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太史书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7]1212从中不难看出史官如实记录历史事实的深厚传统。

(二)“实录”概念的主观倾向

所谓“实录”概念的主观倾向,是指班固“实录”界定中对“不虚美,不隐恶”这一价值取向的强调。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二十四《史记志疑序》就曾据此否定王允的“《史记》谤书说”:“太史公修《史记》以继《春秋》,成一家言,其述作依乎经,其议论兼乎子……史家以不虚美,不隐恶为良,美恶不揜,各从其实,何名为谤?且使迁而诚谤,则光武贤主,贾、郑名儒,何不闻议废其书?故知王允褊心,元非通论。”[8]396-397钱大昕认为,史公述作议论乃是依经兼子,并非无中生有、全无根底的无据之论,这与毁谤相距甚远。

“实录”概念中的主观倾向亦是于史有据。《左传·宣公二年》有著名的“史书赵盾弒其君”的故事:晋灵公被赵穿所杀,而“亡不越竟”的正卿赵盾却被董狐书写成了弒君的罪人,孔子不但未指责董孤记录失实,反而对其记史之书法予以褒扬,并谓。[7]724然而,孔子尽管肯定了董狐“书法不隐”这一“实录”概念中所具有的“不虚美,不隐恶”的主观倾向,但当他自己在作《春秋》时,却又出现了明显的摇摆,这种摇摆集中体现于春秋笔法之上。一方面,春秋笔法强调通过历史书写乃至一字褒贬来揭示历史本相、表达美恶倾向。《文心雕龙·史传》曰:“举得失以表黜陟,征存亡以标劝戒;褒见一字,贵踰轩冕;贬在片言,诛深斧钺。”[9]566-567《孟子·滕文公下》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10]155但另一方面,春秋笔法又强调为尊者讳,从而造成了“隐恶”失实甚至云遮雾罩的书写效果,以至于刘知几在《史通·疑古》中不得不指责:“鲁史之有《春秋》也,外为贤者,内为本国,事靡洪纤,动皆隐晦。……观夫子之定礼也,隐、闵非命,恶、视不终,而奋笔昌言,云‘鲁无篡弒’。”[5]354而此种历史书写会径直导致后来学者“有如聋瞽”。

可见,在“实录”概念所包含的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中,乍一看,似乎是如实记录的方式更具强大的制约力,因为历史中一切价值取向的落实都必须以对历史的如实记录为基础,“美恶不揜,各从其实”;然先秦历史书写的经验却颠扑不破地证明,客观记录的主体毕竟是有血有肉的人,故人的价值取向无时无刻不影响着所谓的“客观记录”,诚如余嘉锡所言:“实录之为言,凡序事不失其实者皆可称之。不问其为何人之事也。是故曹植《与杨修书》曰:‘将采庶官之实录,辨实俗之得失,定仁义之忠,成一家之言。’庶官而可谓之实录,何尝定为帝制乎?”[11]1287-1288于是,这样的“实录”便会逸出向客观记录方式滑动的轨道,而具有向主观价值取向偏移的可能。

实录中偏主观的价值取向与“彰善贬恶”[5]261挂钩。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就字面义而言,“不虚美,不隐恶”与“彰善贬恶”并非同等程度的概念,因而“不虚美,不隐恶”完全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近乎客观的、如实叙述历史事实的记录方式,就此层面而言,它与“其文直,其事核”差距不大。但更重要的是,就文化传统而言,一方面,客观记录的主体毕竟是有血有肉的人,因而不可能如其本然地记录并还原历史;另一方面,先秦史官传统使客观历史记录成为具有自觉意识的主观历史书写,这就使“不虚美,不隐恶”具有了浓厚的“彰善贬恶”功能。

要之,班固对“实录”的描述中包含“其文直,其事核”和“不虚美,不隐恶”两种潜在的对立倾向,“其文直,其事核”偏重于记录方式,“不虚美,不隐恶”偏重于价值取向。由于此两种倾向既于先秦史官传统可谓其来有自,故而也会在《史记》中有所体现。

那么,《史记》是如何处理“其文直,其事核”与“不虚美,不隐恶”两种对立的倾向?史公又是采取了何种方法,从而在“文直事核”与彰善贬恶间取得了一种微妙的平衡,进而体现出属于《史记》自身的“实录”精神?

二、“文直事核”的“实录”:《史记》 历史细节与理性规律的平衡

《史记》作为“文直事核”的实录,首先要做到的便是客观真实地记录历史,因而需要对历史细节加以考察,而后去伪存真。赵生群《〈史记〉编纂学导论》归纳了《史记》编纂的五条真实性原则:其一,考信于六艺;其二,择其言尤雅者;其三,阙文传疑;其四,摈弃怪诞内容;其五,纪异而说不书。[12]212-216所言甚详,故此处不再赘述。

然而,“罔罗天下放失旧闻”[13]3999使得“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13]3998,面对浩如烟海的史料,史公又如何进行拣择以结撰出属于他的“其文直,其事核”的历史巨著?司马迁采取的方式,与他结撰《史记》的目的紧密相关。这个目的,即是要在继承父志的基础上“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4]2735。因此史公首先要从芜杂的历史细节中认识归纳出“天人之际”“古今之变”中的理性规律(“成败兴坏之理”),然后再围绕这一理性规律来剪裁史料、组织细节、塑造人物,使理性规律通过各色人物的性格特征、言行举止得以淋漓尽致地体现。这种对孔子“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名也”[13]3975的纂史精神的继承,这种坚信历史规律能够从历史细节中予以理性把握并在历史书写中得以体现的信念,共同造成了《史记》中历史细节与理性规律的平衡:一方面,历史细节需要围绕理性规律进行组织;另一方面,理性规律往往会体现在许多琐碎的历史细节中。

一方面,历史细节必须围绕着理性规律进行组织。《廉颇蔺相如列传》中的廉颇作为赵之良将,战功卓著,然而史公却将全传重心放在廉颇如何跟蔺相如怄气、和好上。[14]19直到书写廉颇“肉袒负荆”、与蔺相如为“刎颈之交”后,才开始刻意列举廉颇丰硕的战绩:“是岁,廉颇东攻齐,破其一军。居二年,廉颇复伐齐几,拔之。后三年,廉颇攻魏之防陵、安阳,拔之。”从中不难看出,史公所强调的正是将相之间“先国家之急而后私雠”[13]2948的大体意识对于定国兴邦的重要意义,故所有的历史细节都围绕这一理性规律进行组织和呈现。《魏公子列传》中的信陵君魏无忌是史公最为欣赏的战国公子,但是传文中的魏无忌只在两件事上颇有主见,一是见谗毁废后“长夜饮,饮醇酒,多近妇女”[13]2882;二是秦军破长平围邯郸后“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乃请宾客,约车骑百余乘,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13]2878,而“赴秦军”一事还因侯生之谏作罢。[14]20然而,一位敢于窃符救赵的公子绝不可能这般唯唯诺诺,而这些历史细节的舍弃,很大程度在于突出真诚待士对于保境安民的重要意义。众所周知,战国四公子皆好养士,然每个人养士的动机和方式却不尽相同,孟尝君是养士自重,因而甚至会在自己利益受损时“中立于诸侯”[13]2853;平原君则养士图名、待客虚伪,“平原君之游,徒豪举耳,不求士也”[13]2881,故手下多是庸庸碌碌的因人成事者;春申君给予士人的待遇虽优于平原君,然并未见所养之士于其人其国有何重大意义。相较而言,信陵君乃是真正的“能以富贵下贫贱,贤能诎于不肖”[13]3993的目光长远者,他所真心求来的门客也真正参与到了窃符救赵的历史活动中,正因其待士贤名远播,故“当是时,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13]2875,“公子使使遍告诸侯。诸侯闻公子将,各遣将将兵救魏”[13]2882。故史公对信陵君待士之外历史细节的舍弃,不但成功凸显了信陵君待士真诚、目光远大的人物形象,更强调了善待士人对保境安民的重要意义这一理性规律。

另一方面,理性规律往往会体现在许多琐碎的历史细节中。这些历史细节或许无关历史的宏观走向,但其中确实透露出某些足以令时人深省的理性规律。《商君列传》对商鞅因孝公宠臣得见孝公的过程进行详细书写,又在传赞中称:“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13]2704因秦孝公宠臣景监而得见秦孝公,与商鞅的天资刻薄间似无必然联系,然而这其中却有令古人惊警的历史规律,这可以从《周易·系辞上》“方以类聚,人以群分”[15]378的告诫中得以知晓,所谓“方有类,物有群,则有同有异,有群有分也”[17]379(韩康伯注),而每个方类、人群的形成需要“绍介中间之人”进行联系,故选择何种的“介”往往会反映出属于何种的“类”或“群”。《仪礼·士相见礼》:“士相见礼。……曰:‘某也愿见,无由达。某子以命命某见。’”贾公彦疏:“谓新升为士,欲见旧为士者,谓久无绍介中间之人达彼此之意,虽愿见,无由得与主人通达相见也。”[16]127可见“介”的重要意义。商鞅变法使“宗室贵戚多怨望”,这就使他因景监(“介”)得见孝公的行为,正成为他与嬖臣具有相同社会属性的证据,故史公通过对商鞅面君过程的详细书写和传赞的提示来反映这一历史规律。再如,《孙子吴起列传》与《李将军列传》均提到吴起、李广能与士卒“分劳苦”,但《孙子吴起列传》记录吴起为士卒吮疽,而《李将军列传》则只泛泛地说李广“得赏赐辄分其麾下,饮食与士共之”,“广之将兵,乏绝之处,见水,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尽食,广不尝食。宽缓不苛,士以此爱乐为用”[13]3452,貌似李广并没有像吴起那样关爱士卒。然而,史公在《孙子吴起列传》中却通过“吴起于是欲就名,遂杀其妻以明不与齐也”[13]2621,“乡党笑之,吴起杀其谤己者三十余人”[13]2622,“其母死,起终不归。曾子薄之,而与起绝”[13]2622等一系列历史细节塑造了吴起“刻暴少恩”的性格,从而形成了吴起性格与善待士卒行为间的巨大断裂,再加上史公在“母哭吮疽”的历史细节中让母亲道出“往年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旋踵,遂死于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13]2622-2623一番意味深长的话,这就不得不令人怀疑吴起善待士卒的原因;而《李将军列传》中,史公在写李广引刀自刭后,又特意记录下“广军士大夫一军皆哭。百姓闻之,知与不知,无老壮皆为垂涕”[13]3456的历史细节,并在传赞中引用《论语·子路》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古训和“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古谚[14]3458,这就使李广善待士卒的行为能从他的性格上找到原因。其实,《孙子兵法·地形》篇曾总结过善待士卒的意义:“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17]284史公在对吴起、李广相关历史细节的书写中,不但深刻体现出这一理性规律,而且还对其进行了深化,从而使之更加发人深省。

其实,尽管史公在历史细节的真实性方面做出过许多努力,然而《史记》中诸多历史细节仍存在偏差,最典型者当属苏秦一例。然而,正因为史公具有在历史书写中把握理性规律、揭示本质真实的自觉意识,并通过剪裁在历史细节和理性规律间达到平衡,这就使不少在今天看来存在细节偏差的历史书写又具有了另一方面的价值和意义。

三、“彰善贬恶”的“实录”:《史记》 理性规律与非理性精神的平衡

如前所述,《史记》作为“文直事核”的实录,需要在考订和剪裁历史细节的基础上认识并把握理性规律。这些理性规律往往集中体现于“太史公曰”。然而,“太史公曰”中所总结的理性规律,往往不能起到“彰善贬恶”的作用。《扁鹊仓公列传》传赞云:“女无美恶,居宫见妒;士无贤不肖,入朝见疑。故扁鹊以其伎见殃,仓公乃匿迹自隐而当刑。缇萦通尺牍,父得以后宁。故《老子》曰‘美好者不祥之器’,岂谓扁鹊等邪?若仓公者,可谓近之矣。”[13]3386传赞说明的理性规律是:人只要存在一丝一毫发迹变泰的可能,就会立时遭他人嫉妒戒备,乃至有性命之忧。再如《汲郑列传》:“夫以汲、郑之贤,有势则宾客十倍,无势则否,况众人乎!下邽翟公有言,始翟公为廷尉,宾客阗门;及废,门外可设雀罗。翟公复为廷尉,宾客欲往,翟公乃大署其门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汲、郑亦云,悲夫!”[13]3756传赞说明的理性规律是:世态炎凉,人情淡薄,人生世上,势位富贵盖可忽乎哉?上述种种理性规律的确是从历史细节中总结而来的,因而的确是“其文直,其事核”意义上的“实录”;但如是的客观规律又何以裨补人心、劝世教化、彰善贬恶?因此,史公不得不另寻他途,以对这些不利于彰善贬恶的理性规律进行制约。这就造成了《史记》理性规律与非理性精神的平衡。

首先,通过强调历史细节的偶然性来冲淡理性规律。如上所述,历史中的理性规律是从若干历史细节中概括提炼而来的,因此,理性规律往往因体现于若干历史细节而具有普遍性。然而,历史细节的发生还依赖于若干感性的、具体的、偶然的质料的支撑,这些质料就提供了解说历史的另外可能,因此,对于它们的强调往往会淡化理性规律的普遍性,从而滑向片面强调偶然的非理性精神。为劝世教化、彰善贬恶,史公往往会夸大某些历史细节的作用,并以之来冲淡理性规律。《穰侯列传》传赞云:“穰侯,昭王亲舅也。而秦所以东益地,弱诸侯,尝称帝于天下,天下皆西乡稽首者,穰侯之功也。及其贵极富溢,一夫开说,身折势夺而以忧死,况于羁旅之臣乎?”[13]2814史公将“贵极富溢”“昭王亲舅”的穰侯魏冉失势归因于“一夫开说”这一微小的历史细节,实际上,秦昭襄王怎会仅因“一夫开说”便对穰侯下手?其实,史公在《穰侯列传》中已经挑明了穰侯被黜的两个原因,一是“欲伐齐取刚、寿,以广其陶邑”[13]2813,二是“宣太后专制,穰侯擅权于诸侯”[13]2814。范雎之说无非是戳中秦昭襄王君权被挟制的痛处,故而能有成效。换言之,臣权压倒君权才是穰侯受黜的真正原因。然而,史公偏偏在传赞中强调“及其贵极富溢,一夫开说,身折势夺而以忧死”,其目的无非在于说明,富贵如穰侯者尚因某些无法把控的因素而不得善终,因此又何必去贪恋富贵权势呢? 再如对晁错之死的认识。史公在《袁盎晁错列传》传赞中解释晁错的死因称:“晁错为家令时,数言事不用;后擅权,多所变更。诸侯发难,不急匡救,欲报私雠,反以亡躯。语曰‘变古乱常,不死则亡’,岂错等谓邪。”[13]3309完全把晁错形容为一个出于一己私利而擅权乱国的角色,其中还特别强调“欲报私雠”一事与晁错之死的直接因果关系。所谓“欲报私雠”,是说吴楚七国之乱暴发后,晁错首先关心的不是如何平叛,而是如何处理袁盎,不想袁盎提出的杀晁错以止叛军的建议得到景帝采纳,故晁错被斩东市。其实,史公在《吴王濞列传》传赞中已经指出“晁错为国远虑,祸反近身”[13]3411,又在晁错本传之末借邓公之口说:“夫晁错患诸侯强大不可制,故请削地以尊京师,万世之利也。计画始行,卒受大戮,内杜忠臣之口,外为诸侯报仇。”[13]3308即晁错之死是因为削地而触动了诸侯的利益,而袁盎献策不过是一个偶然事件罢了。晁错本传称其死是由于贪图私利而非出于公心,这种解释显然是夸大了晁错“欲报私雠”这一偶然事件的意义。故史公之用心,当是借晁错之死来批判国家危难之时只重一己私利的行为,这便避重就轻地用非理性规律冲淡了理性规律,从而达到彰善贬恶的目的。上述强调历史细节偶然性的做法,尽管有劝世教化的良苦用心,但实则是以非理性精神对抗理性规律的一种途径。

其次,借助非理性信念的作用来架空理性规律。《蒙恬列传》中记述胡亥篡位后欲杀蒙恬:“蒙恬喟然太息曰:‘我何罪于天,无过而死乎?’良久,徐曰:‘恬罪固当死矣。起临洮属之辽东,城堑万余里,此其中不能无绝地脉哉?此乃恬之罪也。’乃吞药自杀。”[13]3100其实,蒙恬之死怎会是因为修建长城而截断地脉?所以,史公便在传赞中,将蒙恬的死因由截断地脉转化为滥用民力:“吾适北边,自直道归,行观蒙恬所为秦筑长城亭障,堑山堙谷,通直道,固轻百姓力矣。夫秦之初灭诸侯,天下之心未定,痍伤者未瘳,而恬为名将,不以此时强谏,振百姓之急,养老存孤,务修众庶之和,而阿意兴功,此其兄弟遇诛,不亦宜乎?何乃罪地脉哉?”[13]3100-3101史公将蒙恬死因归于他的“阿意兴功”“轻百姓力”,是不是因为他意识不到人臣权力斗争而致死的理性规律呢?此问题可以从白起被秦昭王赐死杜邮的相关书写中得到回答:“武安君引剑将自刭,曰:‘我何罪于天而至此哉?’良久,曰:‘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阬之,是足以死。’遂自杀。”[13]2824整个过程与蒙恬之死何其相似乃尔,然而史公在传赞中却给出了另外一番解释:“白起料敌合变,出奇无穷,声震天下,然不能救患于应侯。”[13]2829可见,史公完全能够意识到白起被杀与权力斗争之间的关系。史公之所以在《蒙恬列传》传赞中架空蒙恬因卷入权力斗争而致死的理性规律,其目的乃是假托“天”这一非理性信念来强调善待百姓养老存孤的仁政。再如《白起王翦列传》借客之口言及王翦之孙王离何以战败的原因:“夫为将三世者必败。必败者何也?必其所杀伐者多矣,其后受其不祥。”又在传赞中表明自己的认识:“王翦……不能辅秦建德,固其根本,偷合取容,以至圽身。及孙王离为项羽所虏,不亦宜乎!”[13]2829这是不是也因为史公认识不到战败的原因所在?如果对照《项羽本纪》即可看出,“项氏世世为楚将”[13]375,且项羽在临死时还自称“天亡我”,然而史公却并未在赞语中套用所谓“为将三世者必败”或“天亡”的说法,而是直截了当地指出项羽“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13]424。可见,史公并非不知战争成败的原因,他之所以称王翦为将杀戮又不建德以致祸及子孙,完全是出于推重于“德”的缘故,而“德”乃是一种无关历史理性的道德信念。史公使用“天”“德”等非理性信念来解释历史,这就通过架空理性规律,达到劝世教化、彰善贬恶的目的。

最后,通过非理性的史家书写来批判理性规律。所谓“非理性的史家书写”,是指史公基于史官彰善贬恶的史家精神,直接对不利于彰善贬恶的历史理性规律进行否定的历史书写和批评。当史公能依托历史细节或非理性信念时,就完全能使用类似于“寓论断于叙事”的手法来彰善贬恶,然而,历史书写中总会遇到一些无法用历史细节冲淡或用非理性信念架空的理性规律,这时,史公就不得不用非理性的史家书写来对理性规律进行批判和控诉。最典型者当属《伯夷列传》。《伯夷列传》中史公大发一番感慨:“或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邪?积仁絜行如此而饿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渊为好学。然回也屡空,糟穅不厌,而卒蚤夭。天之报施善人,其何如哉?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遵何德哉?此其尤大彰明较著者也。若至近世,操行不轨,专犯忌讳,而终身逸乐,富厚累世不绝。或择地而蹈之,时然后出言,行不由径,非公正不发愤,而遇祸灾者,不可胜数也。余甚惑焉,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13]2571道德高尚的伯夷、叔齐饿死首阳山,安贫乐道的颜渊早早夭折;而肝人之肉的盗跖到头来却能寿终正寝,近世以来操行不轨者却能逸乐富厚,这最终被史公概括成“非公正不发愤,而遇祸灾者,不可胜数”的理性规律。面对这样冷峻的理性规律,历史细节与“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的非理性信念均显得苍白无力,因此,史公不得不采用非理性的史家书写来批判理性规律:“举世混浊,清士乃见。岂以其重若彼,其轻若此哉?”[13]2573正因为伯夷、叔齐重视廉洁的名声而轻一己之身,这才使他们有了青史留名垂范后世的可能性;然而,可能性并不径直等同于现实性,“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13]2574,“由、光义至高,其文辞不少概(1)王叔珉《史记斠证》:“‘少概’复语,少亦概也,‘不少概见,’犹言‘不略见’耳。”(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993页)见”[13]2567,不正是因为缺乏史家的历史书写?因此,一方面,史公的历史书写使高士彰名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另一方面,高士彰名也使史公的历史书写真正做到彰善贬恶。然而,此种书写的初衷尽管是裨补人心、彰善贬恶,但毕竟是对历史理性规律的对抗、批判、控诉,它的基础是史公抱打不平的情感,因而仍是一种抗议历史理性的非理性书写。

其实,这种非理性书写往往也体现在对某些无关历史走向的细节虚拟中。一方面,史公对历史细节的虚拟,往往出于遥体人情而没有史料的充分支撑,故属非理性书写;另一方面,史公对历史细节的虚拟,往往通过揭示历史的本质真实来彰善贬恶,因而同样体现出彰善贬恶意义上的“实录”精神。《伯夷列传》中的采薇之歌,按史公说法乃是“轶诗”,然在书写该歌创作背景之时,史公却称伯夷、叔齐隐居“及饿且死,作歌。其辞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遂饿死于首阳山”[13]2569。伯夷、叔齐既是隐居首阳山,故临终前不当有人照料,他们的临终之歌有谁闻之?史公又是据何推定此“轶诗”为伯夷、叔齐临终之时所作?史公如此书写尽管未必“文直事核”,然而却通过“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表明伯夷、叔齐“义人”的终身追求,这种对伯夷、叔齐高尚品格的本质真实的揭示,更有力地批判和控诉了历史理性规律。《吕太后本纪》记载,身为母亲的吕后在惠帝发丧时,表现竟是“太后哭,泣不下”,直到丞相听从留侯之子张辟强的建议提出“拜吕台、吕产、吕禄为将,将兵居南北军,及诸吕皆入宫,居中用事”后,“太后说,其哭乃哀”[13]501-502,试问史公是如何得知吕后之“说”(悦)?可见,史公“说”(悦)的一字褒贬,是既要显示出吕后的政治经验,更要对皇权宰制下母子情感扭曲的理性规律进行揭示和辛辣讽刺。其实,这种对历史细节的虚拟也并非史公所创,《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介之推与母逃前问答,《左传·宣公二年》“鉏麑槐下之语”等就均有对历史细节的想象虚拟。这里要强调的是,尽管此种非理性书写与“文直事核”意义上的实录精神有一定偏离,但并没有脱离对历史本质真实的揭示,同时也是“不虚美,不隐恶”意义上的、彰善贬恶的实录精神的体现。

其实,调动非理性精神来平衡历史理性规律的做法,也是其来有自,如孔子强调“天”,墨子要“明鬼”,庄子会说“命”,韩非子《安危》称“祸福随善恶”[18]212,《周易·文言》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15]48。故而史公出于彰善贬恶的需要,也完全可以借重非理性精神以平衡历史理性的规律,这就是《周易·彖传·观》所谓的“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15]150。然而,理性规律源于对历史细节的概括和提炼,具有客观性、必然性;而非理性精神则源于对主体情感的投射和强化,具有主观性、偶然性。这就造成《史记》的“实录”书写在客观冷峻的世相风光和主观温情的仁义道德间不时摇摆。

四、余论:《史记》实录精神的双重遗产

综上所述,《史记》包含了“其文直,其事核”的客观倾向与“不虚美,不隐恶”的主观倾向的平衡。在偏于客观的“文直事核”方面,《史记》通过理性规律平衡历史细节,并透露出如下原则:(1)历史细节可以通过考察而得到还原,理性规律可以从历史细节中予以认知、把握、总结;(2)具体的历史细节和抽象的理性规律具有统一性,历史细节必然反映出理性规律,理性规律亦需从历史细节中得以体现;(3)理性规律可以见于六经或诸子之书,但更为深刻的理性规律,则要在相似历史细节的比较中得以呈现。在偏于主观的“彰善贬恶”方面,《史记》通过非理性精神平衡理性规律,并透露出如下原则:(1)历史中有能够通过理性规律进行解释的部分,然亦有通过非理性精神进行解释的部分;(2)非理性精神与理性规律具有某些相似性,它同样现实地作用于历史尤其是历史人物,并且可以被人们认知、领悟、理解;(3)通过非理性精神得以解释的历史现象,往往有着深刻的历史理性规律的实际支撑。“其文直,其事核”的客观路向与“不虚美,不隐恶”的主观路向的平衡,以及“文直事核”方面理性规律对历史细节的制约、“彰善贬恶”方面非理性精神对理性规律的制约,共同构成了《史记》实录精神的双重平衡,同时也是留给后世的双重遗产。

如果比照孔子作《春秋》,就不难发现史公作《史记》的突破所在。《汉书·艺文志》著录了六部以“春秋”为名的文献,其中《李氏春秋》《虞氏春秋》《吕氏春秋》皆属诸子略,这说明“春秋”完全可以是借历史以申说己意的“一家之言”[19]42-48;而《史记》在《汉志》著录中称《太史公》,且在扬雄《法言·君子》篇中与《淮南》并论,桓宽《盐铁论·毁学》谓史公为“司马子”,故《史记》在时人理解中亦可谓申说己意的“一家之言”[20]。就此而言,二者并无二致。然而,孔子作《春秋》的目的,仅仅是通过对历史细节的书写以表达自己彰善贬恶的立场和态度,故并不强调从历史细节中提炼理性规律。《公羊传·哀公十四年》:“君子曷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21]719《孔子世家》:“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以绳当世。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13]2340这就使得《春秋》书写中只有一重平衡。而史公作《史记》则不然,他一方面继承了先秦史官“君举必书”的客观性原则,强调从历史细节中揭示符合历史本相的理性规律;另一方面又继承了孔子作《春秋》以褒贬的主观性传统,强调历史书写所应承担的劝世教化、裨补人心的作用,这就必然会导致彰善贬恶与理性规律之间矛盾和冲突的大量显现,因而史公也不得不求助于非理性精神来对抗和平衡冷峻的理性规律。这种“实录”精神的双重平衡,既是《史记》对《春秋》的继承,又是《史记》对《春秋》的超越,更是《史记》具有永恒魅力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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