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法学职业教育发展的比较与探索
2019-12-13马振
法制博览 2019年35期
马 振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在教育体制深化改革的今天,法学专业逐步成为众多高等学府趋之若鹜的热门学科,但所培养出的法学毕业生,却难以具备专业性的法学知识与职业技能,尚无法达到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标准。为此,培养出具备社会政治、经济等多种职业技能的专业性法学职业人才,就成为时下法学界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法学职业教育发展现状的比较与探索,找寻出我国法学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这也是为改善和提升我国法学职业教育水平,培养专业性法学人才的重要途径与方式。
一、国外法学职业教育现状分析
(一)美国法学职业教育现状
从法学教育角度而言,美国在此方面的教育程度极为先进,不仅规模庞大,且影响范围也更加广泛。从其法学教育原理方面分析,其法律教育可划分成职业教育与学科教育两方面,且两者已然达成融合统一的阶段。在美国,需要优先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进而才能从事法官或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因此,美国法学教育的本质即是通过专业性的知识堆砌和职业技能积累,培养出符合专业标准的合格律师。如此一来,在法学教育过程中,便更加注重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案件处理能力等综合性能力的培养。而其现今的法学教育教学方法,也曾被我国法学教育所借鉴和应用。
美国法学职业教育模式可划分成三个等级,其一,是J.D.(Juris Doctor)法律教育模式,普遍称其为大学本科后的法律教育,进行法律教育的专业性学府,仅做本科毕业生的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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