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体系的构建
2019-12-13周灿明
法制博览 2019年35期
周灿明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法律基础课程是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学生的一门必修课,教师往往会照本宣科,将书本上的内容全部复述给学生,要求学生死记硬背,这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产生了反感情绪,导致他们的学习兴趣不高,教学工作的开展因而陷入了困境,对于教学效果也产生了一定的削弱作用。加强法律教学体系的建设是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可以促使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焕发出新的气象,消除学生对于学习该门课程的抵触情绪,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因此,高职院校应将该项工作置于重中之重的地位,致力于为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顺利高效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具体而言,需要高职院校能够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创新教学模式
传统教学模式对于教师和学生的思想观念都造成了极大的束缚,教师认为自己是教学的主体,无需考虑学生的想法,强制性地要求学生模仿自己的思路来思考问题,学生渴望自由的天性遭到了抑制,他们的思维呈现明显的趋同性,创新意识很难萌发出来。在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应该将传统糟粕予以摒弃,采取参与式教学模式,让学生意识到他们才是课堂的主体,被动学习对于自身发展是极为不利的,要想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必须要主动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否则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先机,沦为其他同学的陪衬。而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一个必要前提就是教师要扮演好自身的新角色,加强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确保学生能够运用科学的学习方法进行自主学习,使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也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