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据法学理论基础的思考
2019-12-13陈生友
法制博览 2019年35期
陈生友
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浙江 杭州 310000
法律的公平性以及公正性能够通过证据法学理论的运用得到保障,另外,很多法律法规的实质性问题也能通过证据法学得以解决。理论与实践是证据法学的两大主要内容,另外还对证据的相关概念、性质、类型以及特征等内容进行了阐述和介绍,这也是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在实践方面,则对证据的搜查、审查、确认法律规范内容进行了阐述和介绍,也对具体的实际应用进行了分析。可见,对于实践来说,证据法学理论基础是十分重要的理论依据。因此,我们需要对证据法学理论基础进行深入的研究,明确其构建方式,了解其构建体系,才能真正为实际执法提供充足的理论支持。
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反映论、可知论、认识论的辩证法共同组成了辩证唯物主义,其中,反映论的第一性和第二性分部位对事物产生的第一反应和对事物的意识,可知论则为对事物实际引起反应的认知和客观性,认识论的辩证法则参数了事物的发生同时存在绝对性和相对性,这也是进一步的理论升华,我们能够看出认识论的辩证法是一个矛盾又统一的思想。
在学习研究证据法学的过程中,忽视辩证法的存在,单纯注重反映论和可知论的辨析是错误的,核心作用的达成与辩证对事物的内涵分析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同的事物其表现出的特征有着一定的不同,所以,我们在寻求证据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事物的客观规律开展分析和辩证,在寻求事物的客观性的同时,也要寻求其正当性,虽然正当性和客观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但是对其见分析能够为诉讼进行公正判断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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