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转移支付安排绩效考评民主化改进之探究
2019-12-13夏冬泓
法制博览 2019年35期
夏冬泓
淮阴师范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
一、公共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变革财政民主转向
公共支出绩效考评制度源于美国,发展先后经历几个阶段。早期财务评价阶段起始于二十世纪初,受公共工程社会效益概念影响,基于古典经济学理论,侧重政府公共支出项目的合规合法,追求经济性、效率性即“2E”目标,将过程控制置于结果导向之上。后来在政府推行绩效预算、零基预算的背景下,发展为绩效审计阶段,转而贯穿“3E”原则,在原来基础上增加效果性目标,开始注重公共投入产出结果。基于福利经济学与凯恩斯主义的社会费用——效益分析理论,运用帕累托准则,谋求公共项目社会福利改善。1936年,美国《全国洪水控制法》首次运用费用——效益分析法。20世纪80年代起,伴随新公共管理运动对政府管理创新的推进,公共支出绩效考评又进一步演进到绩效评价阶段,“3E”原则随之拓展成“4E”原则,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与公平性,融入公共支出结果契合性,亦即更为注重作为纳税人的居民对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主体感受与满意程度。此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际上已置于民主范畴,开始针对目标本身进行纠偏纠错。整体上,前两个阶段仍处于工具理性阶段,囿于公共支出投入、产出的比值关系。第三个阶段开始融入纳税人的主体要素,关注其公共需求满足本身,已拓展为价值理性阶段。[1]由此可见,西方公共支出绩效考评这种发展脉络实际上与日本税法学家北野弘久主张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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