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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2019-11-13王春丽李琪

江汉论坛 2019年9期
关键词:金融风险金融危机

王春丽 李琪

摘要: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国际社会普遍认识到金融体系具有自身的不稳定性,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无法有效预测并遏制金融危机的爆发。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到美国金融研究所再到新西兰央行,不同指标体系设计机构所基于的宏观经济与市场环境不同,导致指标体系的关注点也各有差异,但是,对于任何一个指标体系而言,其设计都有一定的共同之处,即符合宏观审慎监管的整体要求,适应各自服务对象的整体环境。在构建中国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时,不能仅满足逆周期监管的要求,将其监管对象局限于银行业,而要同时满足传染性风险监测的要求,将其监管对象逐步扩展至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部门、家庭部门、房地产市场等,增强其对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监测,科学引入多样化的指标类型,同步提升指标体系的配套支撑作用。

关键词:金融危机;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金融风险;货币政策调控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9)09-0044-07

宏观审慎的概念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被提及,但一直处于前期摸索的阶段,并没有引起学术界的特别关注,其中关于宏观审慎监管的实施措施或手段,较长时间都没有具体论述。直至21世纪初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开始提出要采用指标法来对金融体系的稳定程度进行评估,并于2006年,正式公布了金融稳健指标(FSIs)。至此,作为宏观审慎监管的配套措施之一,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开始进入公众视野,与其相关的理论研究及指标监测方法也倍受关注。

一、宏观审慎监管的方法论基础

1. 文献回顾

国外关于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的研究大多是与系统性风险的测度联系在一起的。如Borio(2003)通过描述系统性风险在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的形成机理,提出了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的方法工具① 。这一思路对其后研究系统性风险和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具有较大影响,IMF(2009)将系统性风险的评估区分为三个维度来进行,其中,财务维度主要评估整体财务的稳健性,金融机构维度既要评估单个机构的风险,又要评估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风险,这种分维度评估的做法后来也被国际上许多国家或组织所借鉴②。

国内对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的研究甚少,对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的界定也模糊不清,相关的提法就有宏观审慎监测指标、宏观审慎监管预警指标、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宏观审慎统计指标和宏观审慎监管指标等。麦强盛等人基于对宏观审慎监管内涵的理解,提出了金融监管指标体系的构建依据,构建了4个子系统24项指标的金融监管指标体系,他们通过选取我国1995—2009年的面板数据测度,得出我国金融稳定指数不断升高的结论③;李静婷等在对亚洲开发银行、欧洲中央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宏观审慎监管指标集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宏观审慎监管预警指标的选取及模型的构建,并采用历史数据对其进行了实证检验④;占云生基于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分析,以银行部门与房地产部门的风险为冲突口,提出了相应的监测指标、调控工具与传导机制⑤。

总体来看,已有文献对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的比较研究仍有局限,难以有效指导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的构建。鉴于此,本文以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为视角,在比较并借鉴国际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为我国的宏观审慎监管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与支撑。

2. 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的合理构建

从内涵上理解,宏观审慎监管是与微观审慎监管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其中,微观审慎监管主要涉及银行稳健经营和单个银行对存款人的保护。从微观审慎监管来看,金融风险是外生的,各个金融机构之间不具有风险传导性和相关性,因此,通过实行针对单个金融机构自下而上的审慎控制方法,以确保单个金融机构是稳健的,就能实现由单个金融机构构成的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客观地说,在金融业发展的较长时期内,微观审慎监管还是能够满足相应的监管要求的。伴随着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市场发现,即便单个金融机构符合微观审慎监管的要求,但由它们构成的整个金融体系却有可能是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引发的金融危机总是周期性发作,微观审慎监管对于金融体系的整体脆弱性无能为力,宏观审慎监管开始发挥作用。

宏观审慎监管最早出现可回溯到20世纪70年代,早期宏观审慎监管还只是作为一个术语或者概念被提及,并没有引起理论界过多的关注。直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理论界才开始全面认识到系统性风险的破坏力,开始对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的宏观审慎监管进行研究。不同于微观审慎监管以单个金融机构为视角,宏观审慎监管将政策视角扩展到金融机构之间、金融市场乃至宏观经济层面,强调金融机构的共同行为会产生内生性的系统性风险,这种系统性风险不仅会对金融系统造成损害(如大规模的金融服务中断),还会对宏观经济产生强烈的负面影响(如引发系统性危机)。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难以从微观层面有效控制并化解这种负面影响,而宏观审慎监管实行自上而下的审慎控制方法,能够将目标范围扩大到整个系统,增强金融体系的弹性和韧性,以防止风险的不断放大,从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是监管部门用来监测和评估系统性风险的一种方法。从目前的文献研究来看,监测和评估系统性风险的方法主要有指标法和模型法两种,但从实践的通用做法来看,鉴于指标法相对于模型法更具有简单可行且有效的特点,各国监管当局包括一些国际和地区经济组织(如IMF、BIS和FSB)都更偏好于使用指标法来监测系统性风险以及金融的稳定⑥。指标法是一种运用统计指标来综合反映金融体系发生系统性风险可能性的监测评估方法,它的指标体系设计安排与系统性风险的来源密切相关。基于一些学者或机构对系统性风险的分析和探讨,系统性风险的来源主要表现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

一是时间维度上,系统性风险具有跟随经济周期不断累积而后释放的顺周期性。当经济处于上行期时,金融机构在顺境中的乐观情绪会导致其愿意承担过度风险,从而引发信贷繁荣和资产价格泡沫,过度风险累积显著增加了后期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当经济处于下行期时,金融机构在逆境中的悲观情绪会导致其过度地厌恶风险,从而引发资产价格泡沫破裂,此前累积的过度风险释放不仅对金融体系造成了冲击,而且加剧了实体经济的波动。正是由于系统性风险的这种顺周期特性,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在构建时就应充分考虑风险积累与爆发的非线性影响和时变特征,在经济上行时期,为防范信贷繁荣和资产价格泡沫建立风险缓冲,在经济下行时期,为最小化信贷紧缩和资产价格泡沫破裂的负外部冲击,要释放风险缓冲,此时,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是信贷总量或资产价格过快增长、金融体系的期限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等,具体可从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动态拨备制度、特定行业的资本要求和风险敞口上限、杠杆率监管、流动性監管等方面构建“逆周期调节”的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涉及的指标如动态拨备要求、逆周期资本缓冲、流动性覆盖比率、核心融资比率、存贷比上限等。

二是空间维度上,系统性风险具有在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影响而迅速蔓延的传染性和溢出性。复杂金融工具的使用和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使得金融机构之间产生业务的高度关联性,直接的风险敞口导致金融机构在面对共同冲击时表现得相当脆弱,容易引起风险在金融体系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身上相互影响和分布。由于系统性风险在空间维度上的这种关联性表现,那些看似对单个机构合适的金融活动,当共同作用于整个金融系统时,就可能会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产生冲击。虽然金融机构关联性所引发的这种传染性风险不一定能被明显地监测到,但是,只要监管机构能够提前监测到在给定时点上个别大型金融机构倒闭对金融体系可能造成的冲击,就能事先采取预防措施进行相应的风险防范。这就要求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能有效识别不同金融机构所具有的不同系统重要性程度及其对系统性风险的贡献程度,具体要从识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加强损失吸收能力、强化流动性监管等方面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涉及的指标如银行规模、银行间互联度、可替代性、外汇敞口限制等等。

二、国际上三大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的具体设计

20世纪90年代末,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伴随着宏观审慎监管理念在国际上日益受到重视,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也得到极大发展。各国中央银行、监管当局以及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清算银行(BIS)和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内的国际和地区组织都试图运用一套指标体系来全面评估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金融稳健性指标(FSIs)、美国金融研究所的金融稳定监测器(FSM)、新西兰央行的宏观审慎统计指标(MPI)等。

1.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金融稳健指标(FSIs)

金融稳健指标(FSIs)是衡量一国金融机构整体以及作为金融机构客户的公司和住户部门的当前金融健康状况和稳健性的指标。它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国际社会共同制定,旨在支持宏观审慎分析,评估金融体系的优势和脆弱性。相较于其他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而言,金融稳健性指标起步较早,影响力也较大。该指标体系始建于1999年,正式发布于2006年,并于2013年进行了改进;指标覆盖面也从最初较为单一的金融机构财务指标逐步扩展到包括财务指标、宏观经济指标以及市场指标在内的全面评估指标体系。目前该指标体系共有指标数52个,其中,核心类指标17个,鼓励类指标35个,两类指标针对的监管目标有所不同。核心类指标主要针对与金融稳定直接相关的存款吸收机构,指标覆盖了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盈利性、流动性、市场风险敏感度以及房地产市场等六个方面,旨在通过监测存款吸收机构的资本实力、资产的结构和质量以及对金融风险的暴露程度来衡量存款吸收机构的风险和脆弱性;鼓励类指标则针对包括存款吸收机构、其他金融公司、货币市场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非金融企业部门、家庭部门和房地产市场等在内的八类监管目标,每类监管目标的指标设置虽有所不同,但主要监测的内容大体一致,即这八类监管目标的负债和支付到期金融债务的能力,以此来衡量非金融部门和银行部门之间的宏观金融联系及其对金融危机的可能影响,(参见表1所示)。

2. 美国金融研究所的金融稳定监测器指标(FSM)

金融稳定监测器(Financial Stability Monitor,FSM)是美国金融研究所于2013年开发的一个用于系统分析金融稳定状态的指标体系,旨在通过衡量金融体系本身的稳健性来识别其潜在的脆弱性,以提防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它的指标构成跨越了不同的地理区域、部门和度量方法,目前该指标体系大约有指标数60个,主要划分为5个主要风险类别和18个子类别,5个主要风险类别分别是宏观经济、金融市场、信贷、资金/流动性以及传染性,其中,宏观经济风险主要通过经济活动、主权风险、通货膨胀不确定性和对外部门等子类别加以监测;金融市场风险主要通过波动性、利率风险、位置和资产估值等子类别加以监测;信贷风险主要通过企业部门、家庭、金融部门等几个子类别加以监测;资金/流动性风险主要通过融资条件、市场流动性、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和中介等子类别加以监测;传染性风险主要通过共同危难、资产市场和互联性等子类别加以监测。指标监测结果最终被组织成一张热图(Heat Map),指标越接近红端,相对于该系列的范围风险就越高;指标越接近绿色的一端,被测风险就越低(参见表2所示)。

3. 新西兰央行的宏观审慎指标(MPI)

宏观审慎指标(Macro-prudential Indicators,MPI)是新西兰央行于2014年推出的一个用来评估金融系统风险的指标体系,它是新西兰央行经过一段时期研究探索制定的,旨在通过监测一系列指标为其提供金融系统风险的评估信息,并协助评估相关政策的部署与反应是否适当。宏观审慎指标体系的评估结果会每季度更新一次,并通过图表的形式展示在公众面前。从指标监测目标来看,宏观审慎指标与金融稳健指标、金融稳定监测器指标不同,它评估的并不是金融体系自身的健康状况和稳健性,而是直接监测与识别金融系统可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MPI主要从总体财务风险、房地产风险、其他行业风险等三个方面来监测系统性风险,该体系目前的指标数大约有39个,其中,总体财务风险主要涉及信贷和资产价格、银行杠杆和风险承担、资金和流动性、金融市场环境等类别指标,涵盖指标数约有15个;房地产风险主要涉及房地产市场失衡、家庭资产负债表拉伸、贷款标准等类别指标,涵盖指标数约有14个;其他行业风险主要涉及农场市场失衡、农场资产负债表拉伸、商业地产失衡、企业资产负债表拉伸等类别指标,涵盖指标数约有11个(参见表3所示)。

资料来源:根据新西兰储备银行公告整理。

三、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设计的差异化特征与经验总结

从上述三大指标体系的涵盖范围来看,都涉及到了金融机构、宏观经济和非金融部门等,指标类型也都包括了财务指标、宏观经济指标以及市场指标等,从这个层面来看,三大指标体系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对宏观审慎监管理念的落实及其对系统性风险所具备的两个特性(逆周期性和传染性)的評估和监测。然而,从三大指标体系的具体构成来看,由于各指标体系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导致各指标体系在完备性上也有所差异。

1. 三大指标体系的差异化特征

比较而言,三大指标体系中,金融稳健指标(FSIs)的完备性相对较低。FSIs将指标体系划分为核心类指标和鼓励类指标,其中,核心类指标只针对了存款吸收机构,并没有将其它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部门涵盖在内,而且从指标数量上看,与存款吸收机构相关的指标多达29个,占所有指标数的一半以上,其它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部门、住户部门的指标数量较少。就此而言,FSIs偏重单体银行的实力与脆弱性,而对金融体系内部关联性乃至金融体系与其他市场之间的传染性关注不够。对于国际市场间交易的传染性风险,FSIs也仅依靠外汇净敞口头寸/资本这一指标来进行衡量,这与宏观审慎监管对跨国交易传染性风险的监测目标也相去甚远。从2006年至2013年间,FSIs历经多次修订,其指标类型也从最初较为单一的财务指标,逐步扩展为目前相对全面的财务指标、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指标,但从指标类型的分布情况来看,财务指标仍在FSIs中占主要部分,包括流动性、资本充足率、盈利能力、杠杆率、资产质量、集中度、股价等方面,由于这类财务指标的设计理念比较简单,主要取自于各类型单体机构现有财务报表上的指标,数据也以各单体机构的财务报表合并为基础,因此其监测的对象依然是单体机构,关注的焦点也依然是微观审慎目标,这与宏观审慎监管对指标关联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与FSIs不同,金融稳定监测器(FSM)的完备性较高,在指标覆盖方面,FSM不仅重视对单体机构(包括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部门、家庭、政府等)脆弱性的监测,也同样重视对系统性风险有潜在威胁的宏观经济、金融市场、传染性等方面的监测。此外,为了更全面地评估外部环境可能带来的关联性风险,FSM还把对本土金融有重要影响的其它国家和重要国际机构的一些指标也涵盖在内,如经合组织主要指标、新加坡股票交易等;在指标类别方面,FSM更加集中于综合性的、关联性的指标上,单一类型的财务类指标较少,除了一些国际上通用的宏观审慎监管指标外,如产出缺口、基础财政收支、主权债务占GDP的比例、公司现金、银行的流动资产等,还有许多通过模型处理、调查整理以及市场其它渠道收集的复合性指标,如持续时间指数、投资者信心指數、银行健康指标、资产收益的相关性、货币基金价值分析等,这些复合性指标监测的是单个机构的集体行为,反映的是机构之间的风险溢出效应,因此更能有效评估金融体系的稳健性。

三大指标体系中,宏观审慎指标(MPI)较为独特,MPI没有遵循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将监测指标按与金融体系稳健性相关的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家庭、政府等部门来进行配置,而是从对系统性风险有重要影响的行业视角来进行指标设置,它的指标不仅覆盖了在新西兰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银行业,还关注了对新西兰经济具有重要影响的房地产业和农牧业等国民行业部门。就这点来看,虽然MPI的指标数较少,但代表性较强。另一方面,为了反映房地产风险和其他行业风险,MPI的指标类别除了一系列的财务指标外,也有较多反映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的指标,包括信贷和资产价格指标、金融市场环境指标、房地产市场失衡指标和农场市场失衡指标等。

2. 经验总结

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到美国金融研究所再到新西兰央行,不同指标体系设计机构所基于的宏观经济与市场环境不同,使得指标体系的关注点也各有差异,然而,对于任何一个指标体系而言,其设计都有一定的共同之处,即符合宏观审慎监管的整体要求,适应各自服务对象的整体环境。

一是强调指标体系的覆盖面。与微观审慎监管只关注单个金融机构不同,宏观审慎监管关注的是整个金融体系,指标设计上不仅重视金融机构,更重视与金融机构有关联的其他经济部门。因此,国际上许多国家或机构的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通常具有较广的覆盖面,会在不同程度上覆盖金融部门、非金融企业部门、住户部门、政府部门以及重点国民行业部门的相关指标。例如,IMF的 FSIs 在鼓励类指标中不仅专设了非金融企业部门、家庭部门和房地产市场等非金融部门的指标,还增加了针对货币市场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指标;美国金融研究所的金融稳定监测器 FSM不仅将宏观经济、金融市场、传染性等作为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在信贷类别中加入了企业部门和家庭等非金融部门的指标。新西兰央行的宏观审慎指标MPI就不仅分析了银行业的财务风险,还分析了金融市场环境以及房地产风险和其他行业风险。

二是重视指标类别的多样性。根据宏观审慎监管的理论内涵,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在设计上既要满足“逆周期调节”的需要,又要考虑金融体系内部的关联性。因此,国际上一些国家或机构在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时,除了使用一些原始指标之外,更注重利用对原始指标的加工处理(例如比率、波动率、缺口值、分布信息、数据的多层嵌套等)来实现对系统性风险的有效监测。例如,IMF的 FSIs在指标形式的选择时,主要采用相对指标来反映金融体系内部的结构性问题,其中,FSIs中80%的指标都是相对指标;新西兰央行在宏观审慎指标的加工处理中,通过采用缺口值、分布信息等来增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如按行业划分的资产价格增长、按部门划分的价格租金比等指标;美国金融研究所的金融稳定监测器 FSM不仅运用了比率、波动率等方法,而且在个别指标的设计上还运用了数据的叠加和多层嵌套来揭示金融体系内部的关联性,如产出缺口、通货膨胀波动、资产收益的相关性等指标。

三是关注指标体系的适用环境。指标适用的环境不同,指标设计的要求标准也不同,如FSIs的编制机构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国际社会,在指标设置过程中就兼顾了各成员国和地区性国际机构的差异性,并鼓励在进行金融稳健指标分析时,考虑各国的特殊环境。其中,核心指标被认为适用于所有国家,鼓励类指标可以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制定。而从FSM的关注点来看,它监测的重点是金融体系自身的稳健性,而不是可能对金融体系造成影响的风险冲击。由此可见,FSM与上述FSIs相似,并不是用于预防金融危机的,它们只是政策制定者监控金融体系健康状况的工具之一,在危机防范过程中,它们只能作为早期预警体系的一种补充,在宏观审慎监管过程中,需要与金融压力测试和早期预警模型等定量评估工具配合使用。虽说与FSIs、FSM相比,MPI对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部门、政府部门等的关注度略显不足,但由于它对重要部门风险监测力度较强,因此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效果也是较为明显的,不仅对可能引起危机发生的风险具有早期预警效应,而且对危机发生过程中宏观审慎政策化解风险的能力也具有评估效应,能够在一定层面上指导政策的进入与退出。

四、启示

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既要考虑指标监测系统性风险的覆盖面问题,又要考虑单个具体指标的适用性和可行性问题。

1. 事先明确指标体系的构建理念,使其适应中国经济的制度环境

从国际上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的理念来看,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各有侧重,宏观审慎监管不能完全取代微观审慎监管的作用,因此,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架构应予以保留,加之辅助一些宏观审慎监管的指标;另一种是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合二为一,宏观审慎监管可以完全替代微观审慎监管,因此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应打破原有微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的架构重新构建。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制度环境来看,金融市场的各个层面都还在健全完善过程中,微观层面的资本监管仍是我国对单个金融机构风险监控的主要方面,完全打破原有微观审慎监管格局,重新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条件还不具备,为此,我们可参照FSIs的做法,将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效结合,在具体指标设置时,既体现对各金融部门的微观审慎关注,又体现对系统性重要机构的宏观审慎监管。

2. 合理确定指标体系的监管范围,力求对系统性风险的有效覆盖

根据国际上的通用做法,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基于监管需要不断动态更新、弥补数据缺口的过程,需要反映的是与金融体系有所关联的重要数据信息。从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来看,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日益凸显,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创新活动层出不穷,系统性风险不仅在时间维度上表现明显,在空间维度上的表现也日益增强。因此,在构建中国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时,就不能仅满足逆周期监管的要求,将其监管对象局限于银行业,还要同时满足传染性风险监测的要求,将其监管对象从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扩展至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部门、家庭部门、房地产市场等,增加设置与这些监管对象相适应的指标,增强其对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监测,加强对系统性风险在空间维度上的监管力度。

3. 科学引入多样化的指标类型,强化对风险因素的多角度评估

为了更有效地评估系统性风险,对于关键因素的风险评估应该是多个方向的,仅就资本充足率而言,FSIs就使用了5个指标加以监测,分别从监管资本、监管一类资本、一级普通股等多个层面进行了评估。而对于那些影响系统性风险的空间维度因素来说,更需要通过多个角度对其风险进行监测,以有效评估出机构与系统之间存在的关联风险,例如对房地产市场风险的监测,FSIs、FSM和MPI都采用了多种量化指标(比率、分布率、增长率等)。对此,在构建中国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时,就应科学引入多样化的指标类型,既要包括反映单体机构财务风险的通用指标,也要包括反映机构之间关联性风险的复合指标,其中,财务指标要重视其周期性,强化对指标数据的频率统计,以满足短期监测的要求;而复合指标要重視关联性,如波动率、增长率、分布率等叠加状况,通过对这些指标进行技术处理以实现多角度的系统性风险评估。

4. 同步提升指标体系的配套支撑作用,满足风险状况评估的信息需求

多样化的指标类型需要有相应的数据信息支撑,考虑到目前我国在金融数据信息方面还存在统计口径不一致、数据信息缺口较多、数据记录不全面等问题,我们要从满足金融体系风险状况评估的信息需求出发,加快金融统计信息的标准化和动态化建设,不仅要拓宽金融统计数据的覆盖范围,构建适应宏观审慎监管要求的金融统计报表,还要统一数据收集、梳理和识别的标准,加强统计数据获取的时效性和可比性,以此来辅助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的构建。此外,我们还要加快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拓展多种渠道以获取数据,降低信息获取成本,提高统计效率。鉴于我国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壮大,我们也可以参考国外的做法,通过购买并使用金融、经济、行业等第三方统计平台的服务来获取一些相对复杂的数据信息,例如一些复合型指标和模型类指标的数据信息,以提升对金融风险状况的评估质量。

注释:

① C. Borio, Towards a Macroprudential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Regulation? CESifo Economic Studies, 2003, 49(2), pp.181-215.

② IMF, Global Financial Stability Report: Responding to the Financial Crisis and Measuring Systemic Risks, 2009, pp.45-96

③ 麦强盛、刘洪波:《基于宏观审慎的金融监管指标体系构建研究》,《金融教育研究》2011年第4期。

④ 李静婷、何平、孟繁旺:《中国宏观审慎监管预警指标选取及模型构建——基于对国外指标的比较和实证检验》,《经济与管理研究》2012年第3期。

⑤ 占云生:《宏观审慎监测指标与调控工具的选择:理论与实践》,《青海金融》2017年第2期。

⑥ 廖岷、陈涛、丛阳:《宏观审慎监管研究与实践》,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年版,第12页。

作者简介:王春丽,福建社会科学院亚太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福建福州,350001;李琪,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吉林长春,130033。

(责任编辑  陈孝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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