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之道,贵在写真》
2019-10-21王秋顺
学校教育研究 2019年5期
王秋顺
这里所说的“文”是指纪实的文章,至于寓言、童话、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则除外。写文学作品以外的实用文章,是中学阶段作文训练的主调,这类文章,不论是写人、记事、状物都要真有其人,真有其事,真有其物,也就是要求写实,写出真情实感。
叶圣陶早就说过,“作文要写出诚实的自己的话”。 [1]具体的说,“假若有所表白,这当是有关人间事情的,则必须合于理的实际,切乎生活的实说;假若有所感兴,这当是不倾吐不舒快的,则必须本于内心的郁积,发乎情性的自然。”这种要求可以称为‘求诚。朱光潜说过,“练习写作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必须牢记在心的,就是有话必说,无话不说,说须心口如一,不能说谎。” [2]现代著名作家贾平凹也说:“中外文学史已经证明真情实感在,文章兴,浮艳虚假,文章衰。”[3]
历代名家名作,无一不是以写实取胜:宋代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写的是岳阳楼实景——“在洞庭一湖,衔远山吞长江……”,抒的是作者做人的实情——“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的是鲁迅的真实家乡——浙江绍兴,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它们的旧址,文中描绘的景物,都是实有的,反映的也是作者的真情实感;朱自清的《背影》,写于1925年10月在清华大学任教时,恰逢祖母亡故,回家奔丧之后与父亲在浦口车站上别离的情景,字里行间洋溢着父亲对儿子的挚爱真情。作者介绍他写《背影》的情况时曾经谈到:“我父亲待我的许多好处,特别是背影里所叙述的那一回,想起来跟在眼前一般无二”。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