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权利及其实施的问题NorboevBoburshokh
2019-10-21诺博
大东方 2019年7期
关键词:儿童
摘 要: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现行法律,未成年人是18岁以下的公民。培养未成年人的任务是国家义务和公民的宪法义务。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如教育,工作,休息,作為公民的所有权(第36,40,41条)。未经父母,养父母和监护人同意,14至18岁的青少年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独立登记??:1)处理其工资,奖学金和其他收入;2)行使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发明的作者或其智力活动的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法律的权利;3)依法在信用机构存放和处置存款;4)经父母,养父母或监护人书面同意,其他协议规定签订小型合同和其他交易的权利。他们可能完全有资格接受16岁(27,28,29岁)从事创业活动或受雇于劳动合同的成年少年犯。未成年人与劳动关系方面的老员工相等,但享有职业安全,就业,休假和其他工作条件方面的额外福利。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劳动法为18岁以下人员的就业保障,劳动权利等提供保障(第239-247条)。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通过特殊的法律规范(未成年人的法定权利)保障未成年人的额外权利。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地区,城市和地区内部,组成少年事务委员会。
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儿童的生活权利和抚养家庭的权利;儿童与父母和其他亲属沟通的权利;儿童的保护权利;儿童发表意见的权利;儿童的姓名,父名和姓氏的权利;有权更改孩子的姓名;孩子的财产权。儿童的权利可以分为:个人非财产和财产。
对于未成年人的个人非财产权利是:生活和成长在一个家庭中的权利;……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