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黑名单制度的法律问题探析
2019-10-21丁囿匀
文存阅刊 2019年26期
摘要:行政黑名单制度是指在法定期限内,由具有相应职权的行政主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在公共利益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对外曝光其失信记录的方式对其予以惩戒的一种监管制度。当前,黑名单制度在我国行政领域被广泛应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暴露出许多问题,诸如黑名单设定主体泛化、缺乏听证程序、漠视移出制度等。为此,要明晰黑名单的设定主体、建立行政黑名单听证制度及行政黑名单移出制度等等,以期推动我国行政黑名单制度更好更快地发展。
关键词:行政黑名单;行政处罚;市场监管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市场准入門槛降低,给一些唯利是图的市场主体乘虚而入的缝隙。因此,加强市场监管成为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此背景下,行政黑名单制度应运而生。然而,随着该项制度的广泛应用,其自身存在的问题也不断地暴露。本文拟探究行政黑名单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并积极借鉴已有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不断完善我国行政黑名单制度。
一、行政黑名单制度概述
行政黑名单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监管社会的工具,近年来被行政机关广泛地运用,在社会征信体系监管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行政黑名单制度的概念
行政黑名单制度是指在法定期限内,由具有相应职权的行政主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在公共利益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对外曝光其失信记录的方式对其予以惩戒的一种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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