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深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相关问题研究
2019-10-21李莉刘俊英
新生代·上半月 2019年8期
李莉 刘俊英
【摘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通过分析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制衡约束,强化考评追责,有助于更好地解决公司制企业面临的“委托—代理”难题,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 国有企业 公司治理
一、引言
完善公司治理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国企改革一直是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的一个复杂系统工程 。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需要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市场化机制更完善,同时深化国企改革重要内容是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在雄安新区发展助力京津冀国有企业协同发展背景下,依据《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的规范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进一步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抓好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加大国有资产监管以及党建的建设等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平台经济作为一种新业态已经在生活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互联网+”新经济模式的发展使得公司上市、混改和重组频繁,公司治理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二、深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现状及趋势
(一)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现状
通常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是一种兼收混合的治理模式 ,一方面中国公司治理借鉴德日模式,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存,股权较集中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 另一方面,中国公司治理借鉴英美模式,就是独立董事或外部董事专门委员会,大型国有企业设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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