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探索“枫桥经验”本地化的凤翔实践与启示

2019-09-17刘梓琳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5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

摘 要 2013年,在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凤翔县法学会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因地制宜创办“法律诊所”,全面推行“分类会诊人人乐”工程,为各行各业化解疑难纠纷积案。县法学会建立“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库内130多人既有法学法律界的“洋学者”,又有各行各业各领域的“土专家”。“法律诊所”,下设涉诉信访、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10个会诊室,12个镇建立“法律诊室”,160个村建立“法律驿站”,其人员全部来自专家人才库。以县“法律诊所”、镇“法律诊室”、村“法律驿站”人员为基本力量,动员和激励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面推行矛盾纠纷就近、分类、依法、多元化解。

关键词 矛盾纠纷 “枫桥经验” “人人乐工程”

作者简介:刘梓琳,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法学会法律诊所。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9.086

凤翔县“法律诊所”针对社情复杂、利益诉求多元以及涉及政策性、具有普遍性、难以化解的信访问题,找准法治智库的时代定位,充分汇聚和激发全县法学、法律实务方面专家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激情,搭建服务发展平台,深入推进法学会“实战化”建设,以县“法律诊所”为主体,依托镇法律诊室、村(社区)法律驿站等三级法律服务平台,通过组织开展“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到县法律诊所坐诊轮训”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人乐工程”活动,成立“会诊专班”,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定期不定期把脉问“诊”。通过开展联合会诊,对会诊案例形成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并指導和建议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2017年4月,“全省法学会现场推进会”在凤翔县召开,此项工作被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机制创新被省、市、县委改革办认定为重大改革成果。2018年第4期陕西省《民情与信访》杂志,专题采访报道了县法律诊所“集散力为合力”服务群众的做法和成效。组织县法学法律人才各级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经验,于2018年6月在中央政法委来陕专题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一、主要做法

(一)因地制宜,建立法律诊所

2016年8月,在全县律师事务所、执法司法部门和社会管理行业,聘请具有较强法律政策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专家学者、退休政法干警、其他法学法律工作者等,建立了130多人的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担当平安凤翔建设的“核心智库”。在此基础上,挖掘这些“洋学者”和“土专家”资源,借助其专业、无偿的独特优势,全力创办“凤翔县法律诊所”,下设涉诉信访、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物业管理、房屋交易、工伤事故、劳动争议、保险理赔、民生维权10个会诊室,完善服务流程、原则、方法和运行规范,立足“法律性”“公益性”“中立性”和“服务性”工作定位,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分类会诊各种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通过接谈信访人、评析信访案件、做好释法劝导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引导信访依法申诉等方式,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回归法治轨道,形成具有凤翔特色的纠纷和积案化解工作新机制。

(二)服务群众,延伸工作触角

2018年,总结推广“县法律诊所”分类会诊社会矛盾和群众纠纷的成功做法,在各镇全部建起“法律诊室”,在所有村全部建起“法律驿站”,落实人员,规范程序。镇法律诊室、村法律驿站的“洋学者”和“土专家”,不仅包括律师、退休政法干警,还包括镇综治维稳中心及司法所退二线干部、农村乡贤、“三老”(即懂法懂政策的老党员,担任过村干部的老同志,德高望重且有调解经验的的老人)调解员,以及能胜此任的其他公民、社会团体等。公开他们的姓名、年龄、身份、专长、联系方式等,方便矛盾双方或上访人自主选择。初步在全县形成了县综治办业务指导、镇综治维稳中心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三级会诊式工作格局。他们受各镇、村、部门邀请或当事人委托,积极开展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拆迁安置、村民待遇、医疗事故、交通肇事、行政诉讼等纠纷调处化解,目前累计为356件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的化解提供了法律支持与帮助,有效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

“枫桥经验”最重要的内容是依靠群众化解矛盾。2018年4月以来,县法学会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利用这些法学法律界的专业人员和各行各业各领域的贤士能人中坚力量,发扬“不怕跑断腿、不怕磨破嘴”的调解精神,用法规去解释,用道义去感化,用情感去规劝,积极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人乐”工程。对疑难纠纷和信访积案实行库存认领制和首问负责制,即“智库人员”对已有纠纷和积案主动认领,彻底化解,消除库存;对新生问题由初次接待、首问受理的法律诊所、诊室人员负责到底,防止半途而废、转为库存。对成功化解纠纷和积案的个人或团队予以重奖,逐渐形成了“党政支持、多元参与,法治保障、分类会诊,结案有奖、各方满意高兴”的纠纷和积案依法化解新机制。县上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将县法律诊所、镇法律诊室和村法律驿站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纠纷积案化解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其“结案有奖”的奖金从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基金、平安建设“以奖代补”专款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中支付。

(四)履行职责,破解矛盾难题

按照省信访局、省法学会《关于法学会员提供访前法律咨询服务和参与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2017年9月,聘请1名调解经验丰富的同志长期坐诊,常驻县法律诊所牵头负责日常工作。2018年以来,在全县推广“矛盾纠纷化解人人乐工程”的“凤翔模式”,将全县历年来的信访积案,按照问题难易程序和工作付出大小分为ABCDE五个类别。通过双向选择,量化案件化解标准,以县“法律诊所”、镇“法律诊室”、村“法律驿站”人员为基本力量,动员和激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实施多元化解“人人乐”工程。对成功化解纠纷积案的个人或团队,并提供《纠纷或案件概况》《调解情况汇报》《息诉罢访承诺书》《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申请书》和《民事裁定书》等佐证材料,经“县法律诊所”审查核实,按其化解的纠纷、案件所属类别予以A类5000元、B类4000元、C类3000元、D类2000元或E类1000元奖励,使信访人满意高兴、双方当事人满意高兴、党委政府满意高兴、参与化解了事的人员满意高兴。对新生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信访大案成功化解的,参照五类标准进行奖励。目前已成功化解长达10年以上的疑难信访积案13件,奖励资金3.1万元。

二、取得成效

县法学会通过借智、借力,探索“法律智库”,为基层党委、政府、社会组织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色和品牌。2018年“县法律诊所”以成功化解的疑难复杂案件为题材自编剧本,拍摄法治微电影《心病》,荣获“全省平安建设微电影微动漫微视频大赛优秀题材奖”,受到陕西省委政法委表彰。湖南省株洲市委改革办、陕西省信访工作调研组等一行,先后到县法律诊所学习、调研创新建立的“联合培训、联合会诊、咨询服务”三项机制。2017年,县法学会接待了甘肃省平凉市来县参观学习;受到宝鸡市委改革办督查调研的现场肯定,并将此经验在《宝鸡改革专刊》上向全市印发,学习推广。2019年4月,县“法律诊所”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被市委政法委确定为“宝鸡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经验,推荐上报陕西省学习推广。县法学会牵头实施的“法律智库”多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模式, 被评为“宝鸡十大最具影响力改革”优秀案例和“凤翔县最具影响力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县法学会机制创新入选陕西省“评选优秀案例,讲好改革故事”案例,法律“核心智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成果入选“宝鸡十大最具影响力改革”优秀案例评选。

三、实践启示

凤翔县法学会立足实际,学习实践“枫桥经验”,立足于三个注重:

(一)注重法律专长

在全县律师事务所、执法司法部门和社会管理行业等,聘请具有较强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专家学者、退休政法干警以及凤翔籍在外法学法律工作者,建立了130多人的“凤翔县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担当法治凤翔建设的“核心智库”。专家人才库的律师等法学法律工作者既为党委政府依法治理出谋划策,又直接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处。

(二)注重人品作風

选择群众信赖的人是成功调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在选择群众工作服务团组成人员时,要求作风公道正派,性格乐观随和,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且有较高威望。

(三)注重坚持原则

把解决矛盾作为群众工作的出发点,把增进感情作为群众工作的切入点,把办好实事作为群众工作的落脚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搞好法律服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疑难案件化解任务。

法学会在实践探索中,先后总结归纳了“12345”的调解工作方法。即一个目标:停访息诉,多方共赢。二种方式:在调解工作中根据当事人的情绪稳定情况分别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的两种方式。三个用心:对社会要有责任心、对工作要有热心、对当事人要有诚心。四个把握:把握法律法规、把握当事人心理、把握调解节奏、把握调解语言。五种情况:家庭纠纷讲亲情、婚姻纠纷讲旧情、经济纠纷讲友情、邻里纠纷讲乡情、劳务纠纷讲实情。

猜你喜欢

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对完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启示
“枫桥经验”视野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化研究
多元化打造新时代 “枫桥经验”的日照模式
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 不断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
“平安特色小镇”建设中“枫桥经验”的传承发展与创新应用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问题检视
新常态下社会矛盾的多元解决机制的重塑
基于“枫桥经验”的新时期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