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医院党建和业务高质量融合建设“模范单位”实践探索
2019-08-13邵先成任在方李天庆
中国医院 2019年7期
■ 邵先成 任在方 李天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好“一个带头”“三个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重要指示精神,中日友好医院(以下简称“中日医院”)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创建“模范单位”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实现了医院党建和业务工作的高质量融合发展。
1 建设“模范单位”的背景和意义
1.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
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承担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职责,是党执政兴国的依靠力量之一,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保障人民健康的中坚力量。突出政治导向,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公立医院才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更好地体现公益性,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与健康服务。
1.2 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内在需要
党中央高度重视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18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1]。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医院,要带头把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写入医院章程,制定新的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
1.3 提升医院服务百姓健康能力的客观要求
“模范单位”内涵丰富,既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党建工作,也包括医院健康扶贫、医教研发展、便民惠民服务等业务工作,涵盖了医院所有核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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