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北宋都城修缮机构东西八作司1
2019-08-07吴春光
惠州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工程
吴春光
(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东西八作司中的“八作”,是指泥作、赤白作、桐油作、石作、瓦作、竹作、砖作、井作。从八作的内容可以看出,八作司内部分工十分的细致。八作司的设立,在宋代都城内外府衙、仓场、军营、城墙、桥梁等修缮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都城修造和维护,美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发展上扮演着重要角色。目前,关于八作司的研究,主要有龚延明先生的《宋代官制辞典》[1];张映莹先生的《宋代营造类工官制度》[2];乔迅翔先生的《宋代建筑营造团队探究》[3]和《宋代将作监构成考述》[4]。上述文章没有对东西八作司的设置情况、人员安排、具体职能,以及对人员、工程物料、工程质量管理考核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因此笔者在其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对这些内容进行探讨。虽然东西八作司在北宋京师内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涉及该机构本身的文献并不多,笔者只能在有限的史料中去尽量理清其轮廓,其中有不足之处,请方家批评指点。
一、东西八作司的设置
关于东西八作司的职源和设置情况,据《事物纪原》记载:“续事始曰:‘唐玄宗置内八作使’”[5]299。唐玄宗时就设置了八作使,具体的设置时间为“玄宗开元初至天宝末,所置使有内八作使”[5]299。在唐玄宗时期,八作使的名称虽已出现,但是还没有设置司局。到宋太祖时,“自置八作司以具杂物,而领以三司修造矣”[6]。太祖时期,八作司负责修造的职能开始明确。太宗时期,八作司分为东、西两司。“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分东西”[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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