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博弈论下P2P 借贷信用体系探讨

2019-08-05玥/文

市场研究 2019年7期
关键词:放贷人借款人网贷

詹 玥/文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互联网与金融相互结合产生的P2P 借贷是传统金融行业的一大突破,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一些不足。不同于传统金融,P2P 借贷审核条件十分简易,具有无抵押、无担保等方便快捷的特点,深受大众喜爱,这也是P2P借贷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但简易的审核条件下,无法详细了解用户的信用度,无法判断对方是否会按时还贷成了P2P 行业的最大隐患,使P2P 平台经常出现坏账、跑路等问题。P2P 行业的监管问题一直受到大众的广泛关注,许多专家学者也进行了研究与探讨,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从博弈论角度对P2P 借贷进行探讨,构建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将借款人、贷款人作为参与方构建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主要就信用体系建立的重要性进行探讨,从而得出一定的结论与建议。

一、文献综述

与传统金融相较而言,P2P 借贷面对的受众面更广泛,手续更加方便,Berger 等(2009)认为P2P 借贷将会对传统金融中的借贷业务产生一定的压力,挤出传统金融的市场份额。但是P2P 行业的风险也十分巨大,王立勇、石颖(2016)认为P2P 行业风险传播速度如此快主要与其高效率、低门槛、无摩擦等性质有关。但同时,信息不对称也是借贷双方之间的重要信用风险问题(Emekter 等,2015)。刘丽丽(2013)指出,想要降低P2P借贷平台的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完善借贷的信用系统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

专家学者对P2P 风险的研究角度十分广泛,其中运用博弈论也是十分普遍的方法之一。俞林等(2015)以企业、借贷双方以及监管方建立了一个博弈模型,得出一定的监管措施,其中就有建立行业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这一方法。喻艳娟和刁节文(2016)使用不完全信息的静态与动态模型对借贷双方进行分析,结论表现为信息不对称会加剧P2P 借贷中借款人的违约风险。由此可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用体系十分重要,本文为验证此观点也将使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进行检验。

二、P2P 借贷的信用风险博弈模型

在P2P 借贷背景下,本文运用动态博弈方法对借款人、放款人之间的博弈进行讨论,最终得出博弈均衡结果,对P2P 借贷的现状进行分析,讨论借贷款人将如何选择相应策略进行博弈,最终对其博弈结果优化分析,使其达到更好的均衡解。

(一)博弈假定

1.理性人假定。假定P2P 平台上的借贷双方以及平台本身都是理性的,会选择能带来最大收益的决策,博弈方均不会偏离理性假定。

2.博弈方互相独立,博弈方不会互通消息与串谋,是一种非合作博弈。

3.博弈参与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在此模型中,借款人的经济能力、信用程度、还款能力等信息放贷人是不了解的,假设平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将其可以分为了解信息借款人,其概率设为P,反之,不了解信息的借款人的概率为1-P。并假设了解信息的借款人会依约还款,而不了解信息的借款人不会依约还款。

4.博弈参与各方可以在博弈过程中对自己的决策与行动进行调整。

5.无外界干扰,参与各方有独立自主的判断力与决策权。

本文在不完全信息的背景下,通过动态博弈对参与方的行为作出研究。将要用到的相关变量及所标识的字母如下所示:

M:借款人所需的借款金额;i1:银行同期存款利率;i2:P2P平台放贷可以获得的贷款利率;P:P2P 平台对于用户信用信息了解;(1-P):P2P 平台对于用户信用信息不了解;R:借款人将资金进行融资可以获得的利润;Q:信用系数,若按时还款将增加其信用系数,反之将减少其信用系数,一般与M 结合。

(二)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

进行动态博弈时,每个参与方都可以随时修正自己的决策,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借款人占据优势,有是否借款的两种选择,放款人需要通过借款人的行为决策才可以进行判断,本文建立的相应的博弈模型如图所示(括号内前者表示借款人的收益,后者为放款人的收益)。

附图 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模型

根据附图的博弈分析,可以分别得到放款人对于自己是否进行放款后可得到的期望收益,从而计算得到放款人作出相应决策的期望临界值。其中放款的期望收益为:PMi2-(1-P)M(1+i2)=2PMi2+PM-M-Mi2,不放款的期望收益为:PMi1+(1-P)Mi1=Mi1。通过两种结果的期望收益对比可知,当时,放贷人会选择放贷,反之将不会进行放贷。

借款人也同样有两个选择:还款和不还款。还款时,其中的期望收益为:P(R-Mi2+MQ),而不还款的期望收益为:(1-P)(R-MQ)。通过两者的期望收益对比可以得出,当时,借款人会选择还款,反之将会违约,不按时还款。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由于现行的信用系统不完善,将会导致Q 很小,由此可以在缺乏信用制度奖励机制时,借款人违约得到的收益很大概率会大于不违约得到的收益,则借款人十分容易出现违约风险,造成坏账。在这样的条件下,通过P、i1以及i2之间的关系,最终得到的贝叶斯纳什均衡依旧为{不放款,(还款或者不还款)},这对P2P 的发展一定是不利的。

综合考虑我们所设定的前提以及博弈过程,最终得出在P2P 借贷平台背景下,最优的博弈结果是:假定市场建立了非常健全的信用体系,信用系数在借贷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则会形成信用良好的借款人会像贷款人借款,而信用不佳的借款人将不会再进行借款,最终P2P 平台上留下的都是信用良好的借款人,放款人会愿意进行贷款发放,达到共赢局面,形成一个帕累托最优结果。

(三)博弈结果分析

在网贷平台的背景下,借款人是否可以得到放贷人的投资,主要取决于借款人自身的信用水平,借款人在借贷过程中可以对自己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进行隐瞒,因此平台想要得到真实的信息会有一定难度,或者消耗巨大的成本。现阶段,放款人处于信息劣势,具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平台与放贷人无法合理评估出借后的风险。而我国传统金融的信用系统建设也不完善,相关机构也没有完善的信用共享机制,无法准确将借款人的信用程度建立信用档案,因此出现非常多的“爆雷”现象。但如果信贷过程中的信用系数Q 值占据借款的主要部分,对借贷起着关键性作用,对不诚信的借款人将有较大的约束限制,这样会使借款人不愿意或者不敢违约。

P2P 作为新兴行业,一直在接受社会的考验与修正,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等文件,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关于网络借贷平台的调查研究,将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了相应说明。但完善的信用体系的建立是可以有效降低P2P 网贷平台违约风险的措施之一,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与汇总,并随着人们的借贷行为进行修正,得到一个较为符合借款人的信用系数Q,并将Q 值作为借贷的重要指标选择是否放款以及放款数量,从而降低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信用风险。

三、结语

P2P 网络借贷虽然有许多负面消息,但规模仍旧非常巨大,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新兴行业。但新兴行业的出现总是需要不断完善才可以走向平稳发展阶段,目前,P2P 行业十分混乱,为了防止频繁出现违约行为,除了出台相关政策进行强制管控,如加大准入门槛等之外,本文通过博弈模型发现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网贷平台除去与其他网贷平台互相合作之外,还可以跟政府和传统金融行业进行联合,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借款人的信用水平进行评估与完善,并且可以尝试通过多方位监管资金动向等方法,确保资金可以顺利收回。一旦网贷平台开始使用低信用系数的“黑名单”等规则,对信用风险大的高危人群会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会规范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减少借款人无视惩罚措施的行为。规范的体系会更大程度地保障放贷人的经济收益,也可以满足借款人的融资需求,将P2P 网贷平台引向较为正面的舆论方向,从而推动P2P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猜你喜欢

放贷人借款人网贷
职业放贷人法律规制的二阶困境
“裸贷”的法律制度研究
“裸贷”的法律制度研究
浅论借户贷款情形下隐名代理的法律适用
P2P网贷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乡城流动借款人信用风险与空间收入差异决定
小微企业借款人
网贷平台未来亟需转型
网贷十年:迎来“去伪存真” 时代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