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益诉讼:受教育权司法保护的新途径
2019-08-03崔玲玲
东方法学 2019年4期
崔玲玲
内容摘要:教育公益诉讼内在的特质决定了其可以有效地解决我国教育领域的诸多问题,促使教育法律法规的形成与完善,推动教育制度变革和促进教育制度的良性发展。目前我国设置教育公益诉讼的时机已经成熟,既有的立法基础、司法实践尝试和国外的立法经验保障了教育公益诉讼设置的可行性。教育公益诉讼应首先向义务教育权利保护领域、学校教育方式和质量领域、平等受教育权领域和社会教育培训治理领域开放。最终通过《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教育法》双重规定的方式,在我国构建独具特色的教育公益诉讼制度,有力地倒逼教育体制改革。
关键词:公益诉讼 教育公益诉讼 司法途径 教育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DF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039-(2019)04-0138-149
一个国家教育的发达程度,直接关乎国家的发展深度与广度;个体接受教育的状况,直接关乎个人的发展空间与生活质量。目前,教育既是国家关心的重要事務,又是家庭关注的核心问题。然而,有关受教育权的争议却层出不穷。在义务教育阶段,平等入学、就近入学成为受教育权问题的焦点。在高等教育阶段,有关招生录取条件、程序和资格方面的争议则比较集中。除此之外,教育培训随着教育制度的不断发展而日益兴起,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有效地解决了教育资源有限供给和人民群众多元化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但是,接踵而来的问题却带来了教育市场的混乱,造成了各种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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