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
2019-08-03王志勤
东方法学 2019年4期
关键词:抵押
王志勤
内容摘要:美国理论与实践中的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其类型主要包括两种:一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为美国经济和解决住房问题作出了巨大贡献;二是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比前者出现晚十几年,虽在现金流结构上与前者比较类似,没有显著的不同,但在基础资产的发放、抵押品、偿还贷款期限和现金流的来源上与前者还是存在明显差异的。从1970—2009年的40年间,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市场得到迅猛发展,但由于不断降低的抵押贷款发放标准、融资杠杆日益被滥用、信用评级机构的“玩忽职守”和投资人“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最终爆发了次贷危机。通过2010年的金融改革,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市场逐渐得以复苏。
关键词: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 次贷危机 美国金融改革
中图分类号:DF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039-(2019)01-0129-137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 〔1 〕在我国的理论界近20年来日益受到学者的关注与重视,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一些案例。〔2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的理论与实践最早出现于美国,梳理其肇源与演进,总结其经验与教训,可以对当前中国的理论与实践提供借鉴。在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和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
一、住房抵押贷款的困境及其证券化的产生
住房抵押贷款是这样一种经济现象,借款人为了购买不动产,以即将购买的住房为抵押物,向贷款人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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