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信息的财产权保护
2019-07-08李楠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15期
关键词:保护
李楠
摘 要:当下正处于大数据时代,电脑手机传递、处理与分析个人信息越来越频繁,个人信息成为现代社会重要社会资源之一。近年来,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案件屡见不鲜,如18岁准大学生徐玉玉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学费被骗,想不开而自杀,以及2012年新疆特大电信诈骗案、手机频繁收到推销短信等,这些均彰显出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因此,个人信息被财产化已经成为趋势,应予以重点保护。基于此,结合相关专业知识,对如何加强个人信息的财产权保护提出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个人信息;财产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15-0191-02
在市场经济中,个人信息已然发展成为了竞争的关键性因素,市场对信息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个人信息商业化价值日益凸显。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示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1]中将个人信息界定为:个人信息是指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遗传特性、指纹、家庭、婚姻、教育、财务、职业、社交活动及相关可识别个人的信息。在现代商业社会中,个人信息不仅具有人格属性,而且还蕴含了大量的商业价值,对于个人信息的财产化,不是单纯地采取传统人格权保护模式,而应对带有财产属性的个人信息实施财产权保护,对个人信息予以全面保护。
一、加强个人信息财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1.法律的完善角度。加强个人信息财产权的保护,有助于法律体系中内部价值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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