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校合作的障碍及对策
2019-06-21袁朝伟
课程教育研究 2019年13期
【摘要】当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家校合作,存在认知障碍、能力障碍、制度障碍等。家长、教师的观念、能力,制约家校合作水平的提高。通过转变观念、能力培训以及建立相关机制,可以形成多方面的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关键词】家校合作 观念转变 能力培训 合力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13-0032-01
一、家校合作概念及责任划分
家校合作,指以学校为主导的,引导家长积极参与的双方教育合作活动。学校和家庭作为孩子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两大领域,以促进孩子发展为目的,互相配合、支持、协调,这种互动越来越引起人们重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初始环境,人们一般认为,家庭的主要作用是培养孩子的道德、心理,促进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学校作为国家培养人才、教化公民的主要场所,负有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对于学生身体、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审美等素质的培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肩负着家庭和国家、社会的未来。
二、当前家校合作的障碍
根据教育教学实践、合作实践,我们认为,目前存在的家校合作障碍,主要有认知、能力、制度等方面。
(一)认知障碍。
1.我校地处农村,在西咸合作的新城建设中,当地村民因土地征用、住房拆迁获得较大经济补偿。一些家长的观念因此发生异化,认为孩子上学好坏无所谓,对子女的学习比较漠视。
2.因大学生就业压力,农村户口逐渐“吃香”,部分家长对教育投资的回报持怀疑态度,不太愿意为孩子过多付出,孩子学习好是意外之喜,孩子混日子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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