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导向(FBL)在非诉讼实务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2019-06-21杨芳
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 2019年6期
杨芳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东中山 528403)
在传统的法学课堂上,教师虽然也会提问,但是提的问题中大多数属于记忆性,其次是推理性问题,较少有分析、判断、比较、发现、评价等价值性问题。 而这些价值性问题所培养的能力恰恰是非诉讼实务教学的目标。 课堂教学中的问题设计和呈现方式是课堂教学改革的切入口,以问题导向方式所展开的教学可以较好地体现对学生认知活动的组织和对学生思维活动的激发、引导和创新,才能在短暂的课堂时间内,让学生能够充分掌握课堂上所学的知识。
1 问题导向(FBL)简述
随着非诉讼的业务越来越多,各高校也开始重视非诉讼实务的教学。然而,非诉讼实务是一门将法学和其他学科知识相结合的实践性课程,用于培养具有实务、技能的非诉讼法律人才。由于许多教师本身没有非诉讼实务经验,并且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授课,所以导致很多学生反映非诉讼实务课程很抽象难学。 为了改善教学效果,我们在非诉讼实务教学中引入了FBL 教学方法。 FBL 是美国Barrows 教授于1969 创立的教学方法。这是一种以问题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方式,它改变了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方式[1],能很好地与非诉讼人才培养目标衔接,为其提供强大的教学支持,具体应用策略如下。
2 问题导向(FBL)在非诉讼实务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由于法学课程理论性强,容易使一些学生感到枯燥无味。 因此,教学应来源于实际并服务于实际,从而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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