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学生学习评价体系改革研究
2019-06-13何洲娥
经济师 2019年4期
何洲娥
摘要: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具有较强实用性、操作性和交叉性,不仅要求学生掌握税法、税务、会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还要求学生能够掌握纳税申报、税额计算等,具有税务筹划、纳税管理等能力。但在课程教学中教师片面重视理论知识评价、终结性评价、教师评价等,不能很好地评价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为此,应当创新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的学生学习评价模式,建构以实用性和实践性为评价导向、以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为评价内容的多元化评价体系。
关键词: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学习评价体系评价方式
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是高校财会专业的核心课程,该课程是一门法律专业和税务会计相结合的边缘学科,包括了税务会计的基本原理、税收法律、会计准则、会计核算等方面内容。从课程教学视角看,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实践性和操作性,并不太适合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和考试评价法,但在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教师多采用传统的学生学习评价方法,片面重视理论知识评价、终结性评价、教师评价等,忽视了实践能力评价、过程性评价、同学评价等评价方式及内容,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这些直接影响了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效果。为了更好地提高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教学的有效性,应当以学生学习评价体系建设为出发点,考察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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