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失业保险功能的探析
2019-06-13张晓婷
经济师 2019年4期
张晓婷
摘要:如今,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然达到了相对完善的水平,其不仅能够有效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还能在很大程度上确保社会的和平与稳定,对提高社会就业率有极大的帮助。然而,随着城镇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失业呈现出了新的特点,现有的制度已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失业保险要由生活救助功能为主向促进就业功能为主转变。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是其最为基础的一项功能。而促进就业才是失业保险的根本目的。文章从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现状出发,分析目前失业保险存在的問题,并提出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功能的建议,期望相关的专家能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三大功能。
关键词: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保障生活
一、引言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始于1986年7月试运行的待业保险,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出台后,正式建立失业保险制度。而在2011年,我国才正式开始实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体系也得以建立。尽管该保险制度已经逐步完善,但和其他几种社会保险相比较,仍然是弱项。起源早,但是发展速度慢,其功能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覆盖面,统筹层级,缴费政策和待遇享受政策等方面存在着不足。
二、存在的问题
首先,覆盖范围小。失业保险覆盖面小。流动性和失业风险较大的人群都被排除在外。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力市场发生着变化,就业形态呈现出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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