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VIE架构困境:马云为何放弃VIE所有权
2019-05-16博士生导师李劲微邓正宏
财会月刊 2019年9期
蔡 昌(博士生导师),李劲微,邓正宏
一、引言
2017年,阿里巴巴在年报中公开披露关于VIE架构的调整情况,将VIE 实体的控制权的直接拥有者调整为两个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即阿里巴巴合伙人或者阿里巴巴管理层的成员通过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间接持有VIE 架构实体。2018年10月,马云宣布放弃对阿里巴巴VIE 架构的所有权,目的是减少关键人员风险,提高VIE实体股权稳定性,马云作为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其在阿里的合伙人机制中仍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此消息公布后立刻成为众人讨论的热门话题,激起了学术界对VIE 架构的讨论。本文将深入分析阿里巴巴VIE框架,解释马云放弃的VIE所有权的原因及其风险问题。
二、阿里巴巴VIE基本框架
VIE架构(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又称为协议控制,其核心结构为境外上市主体和境内经营实体。在VIE 架构中,境外上市企业与境内经营企业签订一揽子协议,从而享有境内经营企业的营业利润,并做并表处理。境内经营实体的控制权仍然由创始股东掌握,境外股东通过持有境外上市主体的股份,享有源于协议控制关系而得到的境内经营实体的营业利润。
下图为阿里巴巴的VIE 架构,其构成要素有阿里巴巴集团(境外上市主体)、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公司,简称“阿里网络”)、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境内外资壳公司WFOE,简称“阿里技术”)以及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境内经营实体,简称“浙江阿里”)。这一系列架构的核心为阿里网络与浙江阿里的协议约束与收益转移,阿里巴巴集团的上市股东通过阿里网络和阿里技术与境内实体企业签订一揽子协议,这些协议使得浙江阿里可以通过支付“服务费”等方式转移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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