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灵抗辩及其司法处理
2019-05-13马熙敏
法制博览 2019年3期
摘 要:刑事诉讼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一般而言是由控诉方承担。然而,僵化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给控诉方带来很大的负担。“幽灵抗辩”的出现给了被告人脱罪的有效法宝。因而尽早提出处理“幽灵抗辩”的措施尤為重要。
关键词:幽灵抗辩;积极抗辩;刑事推定
中图分类号:D925.2;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8-0253-01
作者简介:马熙敏(1994-),女,汉族,浙江杭州人,法律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
一、“幽灵抗辩”概述
“幽灵抗辩”是指刑事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针对检察官的有罪指控,为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而提出的难以查证的辩解。[1]比如在被告人身上搜查到精心包装的毒品,被告人会以“我不知这是毒品,我以为是朋友让带的茶叶”进行抗辩。由于毒品交易的自愿性和隐秘性,要证明被告人主观上是“明知”是非常困难的。又比如,被告人持有赃物,往往会以“善意取得”来进行抗辩,但是又无法说清楚取得的地点、时间、交易对象。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用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举证责任,而是由控诉方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然而,“幽灵抗辩”所涉及的事实往往是被告人独知的,控诉方对此难以展开调查活动,极大的增加了控诉方的证明难度,使得案件的审理陷入僵局。这一令控诉方感到“棘手”的问题,如果不尽早提出解决方案,可能会成为被告人轻易脱罪的有力武器。
二、国外应对“幽灵抗辩”的两种诉讼模式
由于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对于无罪推定原则的理解不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对于“幽灵抗辩”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亦存在较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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