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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学生法治素养教育培养路径

2019-05-13袁美环

法制博览 2019年4期
关键词:培养路径高职学生

摘 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因此提升高职学生法治素养,探索高职院校学生法治素养教育培养路径是本文重点。本文先从司法案例入手,说明高职院校学生法治素养教育的重要性,随后提出了两种培养路径——传统培养路径与创新新路径,以期望在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下,建设完备的高职学生法治素养教育体系。

关键词:高职学生;法治素养教育;培养路径

中图分类号:D90-4;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1-0272-02

作者简介:袁美环(1980-),女,汉族,山东济南人,硕士研究生,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高职教育等。

案例一:某高职大学生因攀比心理,通过手机广告推送方式联系了一家所谓的“小额贷款公司”,从线上贷款5000元购买了手机一部,但因个人无经济收入贷款到期后该生出现违约,随后该笔业务被“贷款公司”的催收员转让给另一家“公司”,此后这样的转让在几十家公司之间发生,区区5000元贷款在短短12个月内像雪球一样滚成了50万元。

案例二:某高职大学生毕业后在网上广投简历后在某投资咨询公司入职。入职后公司经理拿一沓合同告知,只要其在合同上签字即可作为公司股东,将来参与公司分红。该学生未多加考虑,对合同没有详细阅读,即在这些合同上签字。半年后公司倒闭,被银行提起金融借款合同之诉,而此时该学生才发现由于当时在合同中签字其成为了公司向银行借款的担保人,担保数额高达六千万。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虽对该学生表示同情,但其担保责任无法避免,该学生被法院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对今后的工作、生活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影响。

第一个案例就是媒体广为宣传的“套路贷”,这些“套路贷”公司特别喜欢瞄准高职学生作为目标,因为高职学生无经济收入很容易出现违约,违约后因为社会经验欠缺,加上脸皮薄,不会有报警意识,容易上当受骗,给个人和家庭造成了极大困扰,同时也影响了社会稳定。

案例二中私人企业利用刚入职的高职学生社会经验少、珍惜刚入职的工作、缺少法律意识及脸皮薄等特点,让这些学生在无意中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在社会中还有让新入职大学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老板作为实际控制人将公司变为空壳,其后公司债权人将公司在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因已成为空壳,根本不具备清偿能力,此时法定代表人就要对公司的各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执行阶段同样也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类事件不胜枚举,作为一名高职法律课教师如何提升高职学生的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观念,开辟法治素养教育新路径是本文探讨的重点内容。

一、高职学生法治素养教育的必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法治素养是青年学生综合素质和新时代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①高职学生的思想尚处在青春懵懂之中,对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诸多信息分辨能力欠缺,对信息化社会的复杂性和可能面临的危险性缺乏基本法律认识和分析,容易被骗甚至误入歧途。高职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上当受骗等信息时常见诸报端,更甚者在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之后进入职场,上当受骗导致背负巨额债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影响终生,让人深感遗憾。因此在信息化背景下完善传统的法治素质教育,打破陈旧的法治素养培养理念,增加信息化培养新路径已势在必行。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高校法律基础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教育的辅助。它不仅仅是为了让大学生懂法不犯法,而且可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②培养高职学生良好的法治素养,必将为其在校期间以及以后的人生职业发展中做好良好的铺垫。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治素养教育的培养路径

(一)传统培养路径——通过课堂讲授法律基础知识加强法治素养的熏陶

通过传统的法律基础知识进行课堂传授,增加高职学生法律职业思维能力和反思等理性培养。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传统法律基础知识讲授对提高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指导他们正确处理法律问题,具有基础性指导作用,对促进法治素养具有指引作用。

迄今为止,高职院校在学生的培养目标和课程内容上,重在体现本专业的培养,忽略了对法治素养的教育培养,导致高水平的法治素养教育体系没有形成。同时传统的课堂讲授的培养路径也存在诸多缺陷,高职教师往往偏重“满堂灌”的讲义方式,对高职学生缺乏法治素养和法律技能的锻炼,教学方法较为陈旧,与信息化社会脱节。很多高职院校法律类基础课程缺失,法律类课程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更甚者连最基础的课堂讲授都欠缺,更没有举办过法律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对法治理念进行培养,高职学生法治观念仍较为淡薄,法治素养欠缺,这对其在校及职业生涯都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部分高职学生因缺乏法治素养陷入生活困境,影响终生。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治素养培养创新路径

高职学生法治素养教育改革需要通过明确法律教育的目标和方法,促进高职院校从重视本专业职业教育向以法治素养教育为基础的本专业职业教育进行转变。因此作为一名高职院校法律类课程教师认为可从以下几点创新培养路径入手培养高职学生的法治素养:

1.改进传统培养路径,建立合理的法治素养教育体系

改进高职院校课程设置、教材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合理的法治素养教育体系。由于目前市面上对高职学生适用的法律类高职高专教材编写水平层次不齐,与本科学生法律类教材相比,明显缺乏严谨的法律水平,一旦高职院校选择法律课教材实务,则降低高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甚者造成对法律知识的错误理解。因此针对高职高专教育编写符合本地高职高专学生的课程是很有必要的。

另一方面,高职高专院校往往重視学生本专业的知识教育,忽视对高职学生法治素养的培养,也导致众多高职学生缺少法律意识。因此高职院校可根据本校学生专业特点对法律课程的设置进行调整和补充,进一步促进高职学生法治理念,培养良好的法治素养,从而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2.利用信息化,创新网络法治素养教育

在目前人人互联网的时代,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需要让学生融入法治素养的互联之中,提升法律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技巧,让高职学生知道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应怎么做才是合法、守法的。提升隐形法律知识的传递是法治素养教育的重点,从而提升高职学生对法律的洞察力和综合判断力。

最近几年翻转课堂理念深入高职校园,这要求高职教师迅速转变传统教学理念,MOOC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等在各个高职院校也纷纷开展,学生可利用手机、电脑登录课程网页,通过网上课程学习法律知识,从而培养法治素养。

高职院校法律课教师可通过MOOC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等新媒体教学方式,通过更专业的法律课程平台获取较为完整及正确的法律课基础知识讲解,这样即便本院校所选取书面法律教材存在欠缺也可以通过网络课程方式进行弥补。同时还可以通过这些新媒体教学方式与学生在课上、课下形成互动,建立完备的线上线下法治素养教育体系。

高职院校法律课教师可利用微信公众号、QQ、微博、头条等网络方式向授课学生直接进行法治理念的宣传和教育,打破传统的下课走人模式,随时可了解高职学生个体及群体法治理念动态,把握好高职学生在互联网时代所接触的社会层面,及时利用学生所知晓的身边案例带动法律教学,进行更为形象的教学,从而有针对性进行法治素养教育,提升授课学生的法治素养。

最后高职教师通过摸索,应努力建设适用于本专业学生的网络化法治素养教育体系。由于学生所学专业不同,将来从事专业领域也不一样,虽然其面临的法律问题大多数具有普适性,但针对其专业领域的法治素养也是很有必要的,这样才能保障高职学生在校园具有法治意识,进入职场生涯也能对本专业的法律风险有更高意识,避免更为隐蔽的专业性法律风险。

[ 注 释 ]

①杨忠明,杨强.青年学生法治素养提升的时代特征和实践路径探析[J].思想教育研究,2017(11):111.

②马莹,阮澎.建国以来高校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回顾与展望[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0,28(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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