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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资料在历史人物研究中的作用和价值

2019-05-13张亚杰

北方文学 2019年12期
关键词:墓志铭墓碑

张亚杰

摘要:墓志铭是研究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它可以补充正史中所欠缺或者是有待商榷的历史史实,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本文以“承信校尉房临溪墓志”为例,详细分析了该墓志铭中所包含的历史资料的价值,以期让读者认识到墓志铭的重要性。

关键词:墓志铭;房临溪;墓碑

墓志,就是指放置在死者墓中,记载死者生平事迹的碑刻。它以一种更加独特的方式去反映历史事件。据《群书要语》所载:“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铭者,论著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於天下。”然而,在现实中,由于为死者做墓志铭的大部分是其亲朋好友或者是后代贤人,在记录死者的生平事迹时就不免故意曲笔,一者,死者为大,对其隐恶扬善也是为了告慰死者;二者,是为了告慰死者之子孙。但是,我们不能对其这种作志方式进行批评,一来,作志者并非真正的史学家,我们没有权利要求他们客观的记录历史;二来,墓志铭是藏于地下,常伴死者的一方碑刻,它并不是为了流传于后世,显名于千秋的。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去伪存真,用历史的眼光去发现碑文后面的真实的历史情况。

尽管如此,墓志资料在历史人物研究中的作用却很是重要的,甚至不亚于正史中所记载的事件。以“承信校尉房临溪墓志”为例,我们以点概面来分析墓志的史料价值。碑文如下:

明校尉将军、西固所百户临溪房翁墓志铭

校尉将军临溪房公子曰龙川者,以乙酉应袭祖职,与余有同窗之好,因谓余曰:“先将军已矣,然有大勋德焉,不列诸竁石,莫以托弗朽。知余者子也,知余则知余父矣,幸为恐毋辞。”于是,余掇次往迹,按事操笔焉。志曰:公讳宪,字百度,临溪其号也。上世直隶凤阳府邳州人。公祖成,从太祖高皇取天下,征西事定,遂授次祖政,实授百户。政生瑄,瑄生旻,旻生玺。玺配王氏,生临溪公也。公秉气醇厚,赋性聪敏,尤善骑射,虽飞鸟走兔,不敢过其前。此乃天授,非人为也。自莅任以来,宣力王业,无异己事。万历乙亥,上命各边城垣,周围倍筑,西城当道,委公督事。公不惮辛劳,不恤昏暮,三年告成。纪功司殿最功课,公称首焉。是岁南番大侵边疆,阶营守备范被掳。当道大虑,遂征西固守备河湟师公议事。当是时,公乃西固营中军也。师公急征公帷幄,调事务,定机宜,建图画。计山川险夷之形,暨奇正分合之势,炯炯在目。师公献于当道,当道览而奇之,大息曰:“大将材也。”遂易阶守为参,升师公镇焉。噫嘻!谁非公之力哉。公母王氏早亡,公事继母,勤慎无异己母。西人咸服,当道表扬。及防守边塞,尘芬靡动,军政掌印事,治民安。且慷慨峻爽,才气卓荦,尚宽平,绝机械,论事可否,琅琅倾听。好昔古先人奥言邃旨,超悟自得,即章缝之士,犹或后焉。人謂三锡五寺之阶,超足可至。即公亦自谓非俯俯人下也。乃顾连蹇阨塞,弗获大致显融,岂李广不侯,数信奇邪。抑时值响吹而公操弦邪?嗟哉!余知之矣。今之仕官者,不蹊径,率贬折,公之谓也。公配申氏,千户申公女;继配亦申氏。生二男:长即龙川公也,公讳拱宸,配指挥佥事李公女;次讳应宸,配千户苏公女。二女:长配千户男苏成;次配百户陈芳。应宸早亡。龙川公生三子二女。长曰□,配中宪大夫朱公女;仲曰星,配千户苏公女;季曰宿,婚秦府典仪尚公女。一女许千户刘公男芳规;一女尚幼。夫龙川公者,□□掌印,今数载矣,政平形清,国朝大用,期在咫尺。斗列营序,诸子英敏峻发,皆伟器也。龙川公,今万历三十四年二月初三日葬,太公兆在城北北山下。公生于嘉靖甲午,卒于万历五年九月初九日,寿仅四十四焉。噫!公之亡也,奚异杞梓俄摧,骅骝窘步哉。虽然人亦有言,种木自芘,种德自昌。余观太公克勤王家,岁无宁日。阴德隆隆,苍赤咸被。有子若是,有孙若是当哉。乃为之铭。铭曰:

谁则投种,而岁弗田。谁则持券,而物弗还。即有大侵,彼种亦没。

所寄者亡,而券徒揭。惟德之报,靡爽靡遗。不于其躬,而于其嗣。

奕奕房公,庆及苗裔。以告来世,刻此冥词。

万历三十四年岁次丙午仲春吉日。岷庠廪生、后学明轩刘讲顿首拜撰。

墓志铭的撰写是有固定的格式的,首要叙述姓原族望,次及名讳字号、三代世系之名讳官爵、乡贯或迁徙之郡邑,学行功名起家之年岁,宦游经历及所建立之事功,乃至晚年之休致,卒年及年寿,葬地、葬时,妻某氏及受封号,下及诸子出身及官衔,并及於女与所择配,有孙女者亦逐一述及,最后为铭辞。大致视不同的墓主而有所损益。据元刘埙的《隐居通议》论述:

古人题旐及题墓必加国号,如曰唐故、宋故,所以表其为何代之人,后将有考也。曹孟德(操)自谓:愿题“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者,亦以汉国号加于故字之上,此其凡例也。德佑以前,题墓俱曰宋故,不以为嫌,归附以后,皆不书国号,惟书故字,甚无义理。近见北人皆书元故,南人仍不然,由今思之,若不书元故,则题旐题墓惟曰某官灵柩、曰某人之墓,此理为长。予有友人不书国号,予并去其故字,识者咸以为当。盖既不书国号,则故字之义无所承,若必欲书,则必加国号乃可。

至于其史料价值来说,概括起来有两点:

一是可以补史传之缺略,也可改正其错误。清末金石学家叶昌炽撰《语石》十卷,是研究碑刻的经典之作。在其中提到:“以碑版考史传往往牴牾,年月、官职、舆地、尤多异同。……然不徒证史也,即以文字论,一朝总集莫不取材於此。”此种碑文的史料价值往往是侧重于对一朝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研究。

二是针对社会中下层人民的墓志铭来说的,此种墓志铭所记载的历史人物往往不见于正史,甚至各地方县志、人物志有时也不见其述,然而正是这些名望较低的中下层阶级才是历朝历代当时社会的主体,因此我认为对这些人物的墓志铭进行搜集整理和研究的作用要大于对正史资料人物研究之作用。它主要是对我国古代的正常的社会生活记载比较详细,这种墓志铭往往侧重于社会史的研究。一方面,他可以反映当时的社会生活,中下层阶级的家庭迁徙变化、婚姻嫁娶、氏族繁衍、等社会情况;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揭示出当时朝廷用兵设官之情况,弥补正史资料中兵制、官职等方面记载的不足之处,以及错误之处。

以“临溪房翁墓志铭”举例来说:“……上世直隶凤阳府邳州人。公祖成,从太祖高皇取天下,征西事定,遂授次祖政,实授百户……”从其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死者祖上来自于直隶凤阳府邳州(今江苏省邳州市),直隶凤阳府邳州隶属于江苏省邳州卫,洪武十三年(1380)置江苏省邳州卫于江苏省邳州。江苏省邳州卫是中军都督府属南直隶在外卫所。该墓主曾跟随明太祖征讨西域,俄而被封为百户留在了甘肃西固,可见今天这支死者的血脉是从江苏西迁过来的,这对当时的由于战争导致人口迁移的情况可以提供直接的史料。

再如:“……是岁南番大侵边疆,师公急征公帷幄,调事务,定机宜,建图画……”墓志中记载了死者运筹帷幄,抵御番夷入侵的英雄事迹,而此事在正史中很可能记载较少,而此条记录正好可以对当时的作战情况提供客观的佐证。

又如“……公配申氏,千户申公女;二男:长即龙川公也,公讳拱宸,配指挥佥事李公女;次讳应宸,配千户苏公女……”。墓志资料中记载死者后人的婚配情况,从中可看出,死者后人的配偶大都是与之身份地位相等之人,死者是百户,而后世所配之人往往是千户、百户、典仪之子女,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想是否当时的社会中还存在门当户对这一做法,进而对其整个社会进行研究。所谓百户,是明朝的下级军官。明朝廷实行卫所制度,百户隶属于千户。据《明史·兵志二》记载“天下既定,度地害要,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墓志铭中的主人公官阶正六品,从而可以进行关于死者官职的研究等等。《明史·职官志》载:“京卫指挥使司,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镇抚司,镇抚二人,从五品其属,经历司,经历,从七品知事,正八品吏目,从九品仓大使、副使各一人。所辖千户所,多寡各不等。……卫指挥使司,设官如京卫。品秩并同外卫各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所,千户所,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副千户二人,从五品,镇抚二人,从六品其属,吏目一人。所辖百户所凡十,共百户十人,正六品。”再如指挥佥事一职,明朝的军事指挥职务。秩正四品,明代京卫指挥使司所辖,协理禁中警卫部队,为“分巡道”前身。另外墓志中还有关于庠生的记载,庠生,古代府、州、县学的生员,也就是秀才之意。庠序即学校,明清时期叫州县学为“邑庠”,所以秀才也叫“邑庠生”,或叫“茂才”。秀才向官署呈文時自称庠生、生员等。廪生的主要职务是负责应考的学生身家清楚,防止冒名顶替的舞弊现象的发生。

总之,一块墓志铭中,往往包含有大量的历史信息资料,对于我们对历史人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作用。王国维研究古史,提出二重证法,即是将纸上的文献和地下的遗物打成一片,互相印证,求其可信,补其脱遗,而缺其不可知者,以待后来的学者赓续研究。墓志铭原先埋於圹中,是地下的遗物,后来为考古学者发掘,不断流布,成为今日研究历史必须利用的第一手史料,特别是在社会史研究上,它将会大大填补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参考文献:

[1]祝穆辑.《新编古今事文类聚》前集卷六十〈墓铭〉引.中文出版社影印明万历刻本.

[2](元)刘埙.《隐居通议》卷二十七〈墓旐书例〉.丛书集成初编本.

[3](清)叶昌炽.《语石》卷六[M].中华书局出版社,2005年出版.

[4](清)张廷玉.明史[M].中华书局出版社,1974年第1版.

[5](清)张廷玉.《明史·兵志二》卷九十[M].中华书局出版社,1974年第1版,第2193页.

[6](清)张廷玉.《明史·职官志五》卷七十六[M].中华书局出版社,1974年第1版,第18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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