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承担的缺陷认识
2019-05-13袁秋珊
法制博览 2019年4期
摘 要:近几年,人类社会各领域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但由医疗损害导致的纠纷数量却不减反增,亟待缓解。一方面,医疗纠纷事件是法律责任承担的问题,而另一方面,是社会伦理道德不可回避的问题,处理不当,不仅会导致公众对法律制度产生质疑,更有可能引发社会冲突。正确的认识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性质、特征及构成,把握解决医疗纠纷归责及赔偿,是法律公平正义的体现,也是有效缓解、疏导、减轻医疗纠纷对社会压力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医疗损害;责任构成;归责原则;制度缺陷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1-0120-02
作者简介:袁秋珊(1984-),女,新疆乌鲁木齐人,法学硕士,西南石油大学,讲师,研究方向:法学,国防教育学。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理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亦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期进一步明确和解决医疗损害纠纷的相关问题。然而从大量司法实践中看,由于普通民众对医疗损害的认识偏差,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正确,加之目前关于医疗损害责任承担的法律制度仍存在缺陷,导致司法适用与实际问题的处理之间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许多矛盾和冲突。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必要认识
(一)医疗损害及责任形式
什么是医疗损害?目前成文法或学术界均对此没有确切的定义。笔者较赞成将医疗损害责任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实施医疗行为而发生医疗损害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