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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孔雀东南飞》中的封建礼教思想

2019-04-16廖蓉慧

知识窗·教师版 2019年1期
关键词:焦母礼教封建礼教

廖蓉慧

历史上著名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以其悲剧内容和皇皇巨制而博得千百年来人们的喜爱,明朝王世贞在《艺苑卮言》中誉之为“长诗之圣”,清朝沈德潜也认为它是“古今第一”。这首长诗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和卓越的艺术成就,引起了古今无数文人学者的高度重视,他们悉心研究,纷纷著文评价。关于《孔雀东南飞》的主题,大家一般会认为是反封建礼教和反封建家长制,但是笔者认为这种说法值得商榷,故分辨如下,以就教于大方。

第一,刘兰芝是一位恪守礼教的女性,她和焦仲卿的婚姻本身就是奉行礼教的结果。坚持这种婚姻,就不属于反抗封建礼教的范畴,因为封建礼教在婚姻上并不反对恩爱和白头偕老。

第二,刘兰芝勤劳善良,温柔体贴,忍受折磨,顾全礼节。“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说明刘兰芝是位多才多艺的女子,“君既为府史,守节情不移,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说明刘兰芝守礼教,辛勤劳作。

第三,刘兰芝自请还家,有人认为这是反封建礼教的表现。这首诗写的是汉末时期的故事,当时封建礼教并不像宋朝所规定的那样严格,离婚较为自由,如果女子结婚后对丈夫不满意,便可自求离去改嫁。据《汉书朱买臣传》记载,朱买臣的妻子要求离婚,朱买臣留她不住,只好听任她离婚改嫁。因而刘兰芝的自请还家,并不是反抗封建礼教,而是当时封建礼教许可的行为。何况她有自知之明,顺从了焦母心思行事,并非无理取闹,更是情有可原。“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进一步重申刘兰芝是恪守礼教的。

第四,刘兰芝再嫁,在当时是允许的。上到皇亲国威,下至庶民百姓,均有择偶再嫁的自由。后汉光武帝在寡妇改嫁一事上持开明态度。据《后汉书宋弘传》可知,光武帝姐姐湖阳公主新寡,看上了宋弘。后来,光武帝召见宋弘,说:“谚语常说,贵易交,富易妻,这大概是人之常情吧!”宋弘回答说:“臣闻人说,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这才是人之常情。”光武只得对湖阳公主说:“事不谐矣!”因此,刘兰芝的改嫁也不是反封建礼教的。

第五,刘兰芝以死反抗再嫁,被认为是以身殉情来反抗封建礼教。既然再嫁并不违背礼教,何来反抗礼教之说呢?鲁迅曾说过:“由汉至唐也没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一班‘業儒才说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可见,鼓吹节烈是几百年后的事,那么生活在几百年前的刘兰芝又怎能受其影响?岂不是莫须有之谈。

恰恰相反,焦母的行为是不符合封建礼教的。焦母是一位中年寡妇,在儿子婚姻上独断专行。她以劳作作为惩治儿媳的手段,对儿子捶床大怒的举止,一方面,表明她具有村野恶婆的习性,缺少温柔敦厚的诗书教育:另一方面,这种粗暴专横,也说明她长年守寡,有过孤独寂寞、忍受屈辱而心情压抑的漫长经历。

母亲出于亲子之爱排斥、驱赶儿媳,她捏造了一个理由,“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强迫儿子休妻。《仪礼》说:“妇入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女不管嫁与不嫁,都必须服从男子的管束,永远是男人的奴隶。在“三礼”和《孝经》广为流传的东汉时代,焦母利用孝,却违背了礼教的规定,她利用孝逼儿子休妻,而自己的言行是违背了当时封建礼教的。

婚姻虽说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并不排斥爱情。在《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也发出了“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这样的誓言。最后,他们俩以身殉情来表达对爱情的坚贞不渝,用爱情创造了美,使人们对爱情的美感有了更敏锐的领悟,诗的结尾所描绘的画面寄托了人们生前死后永世为夫妻的思想。“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是对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的尊重,寄托了人们的美好愿望。

综合刘兰芝的一生,她并没有对当时封建礼教进行反抗,相反是恪守当时的封建礼教。反抗礼教之说怎能成立?将主题定为反封建礼教,完全脱离了作品产生的时代和作品本身的实际。

诗歌的男女主人公都属于封建社会的中层阶级,是支持礼教的最基本人物,他们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产物,当这种肯定了的夫妻关系遭到家长破坏而崩溃,终至守节不屈,一死了之,这样的作品很难说是反对旧礼教的。刘兰芝和焦仲卿不可能对此提出怀疑和否定,不可能从封建礼教要求的范围以外去寻求自由幸福的爱情生活。

(作者单位:江西省上高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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