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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建设探究

2019-04-03崔李影

读天下 2019年6期
关键词:环境治理乡村振兴对策

崔李影

摘要:继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五位一体”总布局中,并将实现“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后,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迫切要求。本文旨在通过对乡村建设现状的分析,以加强村民生态意识、注重村庄的生态功能和提高干部素质等途径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关键词:乡村振兴;环境治理;农村生态;对策

一、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必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的腰包鼓起来了,生活富起来了,但农民赖以生存的农村环境却越来越差了,清澈的小河不见了,曾经满眼的绿色也荒芜了。在关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设变得迫在眉睫,甚至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生态文明理念和美丽中国战略目标的提出都给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加强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不仅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的基本内涵,也是新时代我国基本矛盾的内在要求,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

(一)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恩格斯早在一百七十多年前就对“自然—人—社会”之间有机统一的关系有了科学的认识。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的:“历史本身是自然界的一個现实部分,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他们从自然史和人类史的角度深刻揭示了自然界的先在性,人类从自然界分化出来,并由此开始人类社会的历史。人类社会不仅生成于自然界,也必须依赖于自然界生存,无论是人类的物资生产资料还是精神生产资料,都无法离开自然界这一物质前提而发展。通过对不同社会阶段的考察后,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受到社会形态的制约。其中,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由于生产力和科技的空前发展,自然一步步地沦为人类征服和掠夺的对象。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仅人与自然的关系被异化,随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对立与分离,也导致人类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马克思深刻指出,“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才不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马克思认为,只有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历史性变革,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与社会有机统一的和谐社会。我国虽然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但在过去几十年粗放式的经济发展中,放任发展的市场经济使大自然变得千疮百孔,给人们的生存环境和健康带来严峻考验。因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不仅是身为社会主义国家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更是实现人与自然与社会有机统一的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

(二) 新时代我国基本矛盾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成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现,解决好农村发展问题必须要以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相结合。可以明确的是,新时代我国的农村问题不再只是温饱问题,如何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成为农村工作的重心。关于这点,报告明确提出了“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由于传统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造成的严重生态问题,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生态环境与生产力发展的密切关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回答学生问题时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保障。打造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就是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更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基本保障。

(三) 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不止一次指出,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关于乡村振兴,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由此可见,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不是走传统意义上片面发展经济的老路,而是走内涵广泛的乡村发展道路。正如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所认为的,乡村振兴,既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振兴,又包括治理体系创新和生态文明进步,是一个全面振兴的综合概念。在十九大后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也具体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会议指出,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与传统农村粗放式发展不同,乡村振兴不仅致力于通过产业振兴使农民富起来、农业强起来,更是把农村美作为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之一。我国从自身建设经验和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轨迹中深刻体会到,要发展农村经济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工业化老路,更意识到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对农民、对农村、对社会的基础性意义。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优美的生态环境从不应该是经济发展的垫脚石,它一直都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则应该是为人类创造更美好舒适的生存环境。因此,走生态文明的乡村振兴道路不仅是亿万农民的美好生活向往,更是新时代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在生态文明理念和新农村建设的号召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要载体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开展已久。一些省市的乡村建设在长期摸索实践中已取得成效,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许多省市的观摩学习。例如2008年开始着手的浙江省安吉县、2013年奋起直追的广东省郁南县等地区,在正确的政策指导和干群的共同努力下,当地的农村生态环境得到飞跃式提升,村民精神面貌也随之焕然一新。但在开展乡村建设过程中,存在农村环境污染现状严重,村容村貌缺乏生态规划,部分干部实施意识不强等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一) 环保意识薄弱,人居环境污染严重

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形成由来已久,在城市的整体规划、基础设施不断建立、完善的同时,我国农村仍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由于农村生产水较低下,导致“经济至上”价值取向在部分地方官员及农民心中根深蒂固,加上长期以来对官员政绩的单一要求,不能很快产生经济效益的生态保护渐渐被抛却了,干部及农民都往往单纯地追求眼前物质生活条件的快速提高,忽视了对长远生存环境的要求。再加上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农村缺乏环境治理措施等原因,农村人居环境的复合污染日趋严重。在农村,最为人所诟病的就是农村厕所的卫生问题。虽然改革开放了几十年,但农村的厕所却几乎未有大的改进,不仅影响农家乐等农村经济的发展,也给农村卫生的改进带来不便。同时,大量农作物废料的不合理处理也会引发多重污染问题。最典型的是,每年玉米丰收后,为了成功焚烧秸秆,田间地头经常上演农民与相关部门人员“斗智斗勇”的场景。大面积焚烧秸秆产生的浓浓黑烟,常使城乡居民都苦不堪言。在近年来的农业发展过程中,化肥、农药等化学品的大量使用造成的土壤污染和水污染,导致社会上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令人忧心。再加上畜禽养殖由于管理不当和粪便的随意倾倒,以及生活垃圾的随意丢弃等问题,农村环境的复合污染现象严重,给农村人居环境和治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二) 空间分布混乱,缺乏生态规划

“这些年,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好了,但农村的社会面貌却没有显著改善,许多人选择离开乡村入住城市。当前,温州的农村进入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农村新房林立,可建设无序,既不像村庄,又不是城市。村民自建房随意性较大,未批先建、违章滥建现象时有发生,有关部门監管也难以到位。”政协委员、温州大学发绣研究所副教授万升平说。这段话不仅是对温州农村村舍村貌现实描述,也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人居环境的缩影。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重城轻农的发展模式,广大偏远农村长期处于被忽视的自主发展的状态。要想改变我国广大农村村貌混乱的现状,靠个人和社会是远远不够的,主要还得靠政府政策的规划和领导。另一方面,我国农村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时,虽然注意到了村容村貌的规整,但由于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知识的薄弱,仍较少关注到村庄生态功能的建立健全,如农作物的循环利用和绿色清洁能源的使用等。马克思曾经说过,“所谓废料,几乎在每一种产业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处理得当将会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巨大潜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来树立中国人的“文化自信”,同样的,我国能否通过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建立生态宜居乡村,树立起农民的“生态自信”“农村自信”,提高我国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的幸福感和自豪感。因此,加强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对提高农民生活的幸福感、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实现“美丽中国”都有重大意义。

(三) 干群实施意识和积极性不高

继十八大第一次提出“美丽中国”的概念,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加入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中之后,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号召全国人民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振兴乡村战略的发展机遇下,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美丽中国的目标继续奋斗。各种形式的乡村建设在我国许多省份已经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但由于部分干部的素质问题,在具体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难题。

1. 缺乏生态意识,思想行为较为保守

长期以来,我国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加之我国多数乡村环境的闭塞,造成许多地区的干部缺乏生态意识,不能很好地理解和贯彻“美丽中国”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一些“元老级”干部的乡村建设观念还比较保守,停留在“修修路”和“盖盖房”的物质建设表层上,不能很好地发掘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节能意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社会更加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要想使农村环境治理和建设得到长效发展,必须使工作在第一线的基层干部的观念得到及时更新。

2. 干部结构不合理,缺乏智力支持

近年来,国家开始注重干部的素质提升,加大鼓励以大学生为代表的高素质人才到基层工作的力度,使一些地区的基层干部结构有所改善,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基层干部在年龄和学历结构上仍属不合理。年龄结构偏大、学历成分较低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对于新时期的新任务缺乏专业能力和工作热情。一些干部在岗位上秉持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观念;而一些老干部思想开明,对新时代的农村建设充满热情,但苦于缺乏专业能力,不知如何开展。因此,加强干部培训和加快改善基层干部结构,对顺利开展建设优质的生态文明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3. 农民参与度不高

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的工作原则,但在具体实施中,农民参与度低、缺乏积极性的现象却普遍存在。一些地方在实施中,缺乏有效的宣传和沟通,只是挂挂横幅,发发宣传册,没有考虑到农民文化水平和实际情况,出现“干部一头热,农民不知情”的尴尬情形。美丽乡村建设必须明确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切实把决策权交给农民,让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当主人、做主体、唱主角。

三、 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对策

正如乡村振兴战略既关注农村的产业振兴,又内含着农村治理体系创新和生态文明进步的新要求一样,在针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应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采取措施。既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国内外取经,做好村庄生态规划,又要切实加强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生态意识,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开展多样化的生态文明活动,争取建成经得起人民检验的生态文明乡村。

(一) 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环保意识

在乡村建设中,人居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深深影响着农民的生活品质。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不仅是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最终目标,它是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成果可持续地发展的内在动力。人居环境的治理的改善,将有效带动乡村其他方面的振兴。如武汉市的小朱湾村邀请中国乡建院专家,通过对当地的卫生、基础设施等条件的治理改造,使村庄的人居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后,乡村的吸引力变大,城镇居民慕名来村租住农房,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农村的人居环境治理除了要关注乡村整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方面,也应重视农民生活中的难题,如厕所问题、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等。早在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要在乡村建设中来场“厕所革命”,改善农民厕所的卫生条件。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对厕所问题做出重要指示:“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不但景区、城市要抓,农村也要抓,要把它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在关于消费排泄物利用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只有通过城市与乡村的融合,建立城乡之间、工农业之间物质交换的闭路循环的重要思想。我们可以从这些宝贵思想中获得关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有益启发。例如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垃圾分类和集中处理站等,加强工农业间的物质交换,变废为宝;加快农业现代化,构建城乡良好沟通机制,实现两者的相互促进。推进各乡镇生态文化区的建立和管理,通过在纪念馆、植物园、湿地公园等地方加入生态文化因素,既能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又能丰富农民的业余生活和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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