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分权下的体制性产能过剩
——产量补贴与产能补贴的比较
2019-03-21皮建才赵润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9年2期
皮建才 赵润之
(1.南京大学 经济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2.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 经济学系,北卡罗来纳州 罗利 27695)
一、引言
产能过剩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产能过剩行业数据,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和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其中去产能居五大任务之首。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期间强调“要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重点是促进产能过剩有效化解”。而我们需要在中国式分权体制的大背景下考虑产能过剩,中国式分权体制的本质是政治上中央集权,经济上地方分权。政治上中央集权可以保证中央政府为地方官员有效设定政治晋升博弈,经济上地方分权可以保证地方政府通过有效的手段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地方政府有显性或隐性的补贴手段,比如优惠的土地征用和开发政策、地方政府为企业贷款提供的担保以及水和电等公共资源提供方面的优惠等。
地方政府有能力也有动力为本地区的企业提供补贴。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客观存在“土地产权模糊”和“环境资源产权模糊”等问题,这为地方政府的显性或隐性补贴提供了操作空间[1]。中国式分权体制为地方政府补贴竞争的长期存在提供了动力支撑。在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对生态环境和经济增长质量愈发重视,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方政府)逐渐从“辖区GDP导向”转变为“市场效率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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