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主体的关系问题*
2019-02-19李莉娟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5期
李莉娟
(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 400715)
伴随着语言转向的发生和现代语言学研究方法在人文社会科学中的普遍运用,语言与主体以及二者的关系问题引发广泛思考。主体是理解人的一个维度,人的主体形态也有很多种①比如“伦理主体”(如苏格拉底),“意志主体”(如叔本华),“先验主体”(如胡塞尔),还有整个认识论背景下的“认识主体”,等等。,而主体的基本规定性是在认识论语境中取得的。笛卡尔以降,近现代哲学开启了以主客二分思维认识世界的基本模式,主体在对客体的认识和把握中突显了理性的特质。经验论与唯理论作为认识论的两大阵营就知识形成中理性是否占据第一位的问题具有争议,但是双方都承认理性在认识中的作用,所以在现代哲学的语境中主体主要是指理性主体。而且,后来尼采、海德格尔以及后现代理论对现代主体的批判实则是对现代理性的批判也再次确认,现代主体的基本形态即是理性主体。在语言的一方,古希腊就发现了语言与逻各斯(logos)的一体性,语言带有理性基因。所以语言与主体在理性这里应该是合体的,但是历史事实却是,在看世界的过程中“主体范式”与“语言范式”各执一词,前后相继各领风骚,从“主体范式”到“语言范式”再到“主体的回归”,这种转变不仅仅是方法论层面的范式转换问题,也包裹着对主体和语言的不同理解,更呈现出主体与语言的关系绝不是谁主沉浮的问题。
一、系统对主体的依赖
索绪尔之前以历史比较为主的语言学研究中不存在主体问题,因为在语言事实的比较研究中语言和主体都不作为突显的因素出现,正是索绪尔对“语言”的发现促使人开始思考自己的主体性地位以及与语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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