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边疆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建设的文化生产路径*
2019-02-19林彦虎毛小扬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5期
林彦虎,毛小扬
(1.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2.四川美术学院思政部,重庆 401331)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1]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既要着眼全国布局整体推进,也要考虑区域特点重点突破。边疆民族地区有着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的显著特征,是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地带。不断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建设,是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问题。文化生产过程既是一种精神活动及其产品的生产过程,又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生产和生成过程。文化生产的产品和意识形态性的生产和生成过程需要借助一定的文化资源,而我国边疆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将这些文化资源科学运用到文化生产中,不仅能更好地满足边疆民族地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要,而且能有效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建设。
一、文化生产及其意识形态性
狭义的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是指人类实践过程中的全部精神活动及其产品。依此理解,文化生产是一种以生产文化产品用于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的活动。具体而言,文化生产的这一定义主要包含了三层思想:其一,文化生产是人类特有的用于满足自己精神需要的实践活动;其二,这种实践活动是通过生产出的“文化产品”来满足人的精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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